前一直站到高高的木板搭成的宣判臺前。緊接著幾個戴著墨鏡的警察從車上的鐵籠子裡押出犯人來。兩個警察押一個,像抻死狗一樣把他們拖到臺上,並列站成一排。竇強雖然個小,但他站在離臺子不遠的牆頭上,因此一切都看得特別清楚。
這時坐在宣判臺後面的一個人站起來,大聲宣佈:“廣大社員同志們!今天上午我們在這裡舉行重大宣判大會,判決幾名刑事犯罪分子。開這次大會的目的一方面是給犯罪分子以嚴厲地打擊,另一方面也教育廣大社員要遵紀守法,違法犯罪的事情不要幹!如果以身試法既害人又害己。。。 。。。”他的聲音不大,但震得操場上的牆直顫!竇強站在上面都感到有點晃。
“下面我宣判:‘犯罪分子張豐,’”話音未落,兩個警察押著一個頭和腳都纏著沾有血漬白紗布的中年男子往前挪了挪。宣判的人接著說:“因犯盜竊罪,已被拘捕九個月。他在此期間表現良好,態度端正,認真悔過,改變徹底,且在勞動過程中負傷。經天津市薊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當場釋放!”臺下立刻發出一陣陣轟隆的聲音。真是生效了,押著他的警察立即鬆了手,張豐遲疑了半天,才一瘸一拐地走下臺去。
“帶犯罪分子馬二水!”話音剛落,兩個警察架著一個浮腫得不成樣子的男人走上臺來。那個罪犯面如土灰,臉上沒有一絲血色。眼泡像鈴鐺一樣往外凸起,眼睛似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