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指揮使司”和“俄力思軍民元帥府”,派駐大批官員,分別管理前後藏、昌都以及阿里等地的軍政事務。
但與西藏相比之下,滿清的駐疆大臣,權力還是大不少。乾隆在對準格爾實行了種族滅絕以後,信仰藏傳佛教的民族在新疆就不能佔據主導地位了。於是,伊斯蘭教徒的自主權力就開始大了起來,管理當地伊斯蘭教徒的頭目,滿清稱之為“回王”,意思就是回教徒的“王”。乾隆以後,滿清政府和回教徒在新疆經常發生衝突,以至於爆發大規模的戰爭。此時的滿清駐疆大臣也就會把回王抓起來殺掉或者廢掉,再換上一個新的回王,可見滿清在新疆還是應該有一些控制能力的。
但是,駐疆大臣的這種權力,和諸如我們盛唐時期的安西大都護的巨大權力,那是絕不可同日而語的。滿清在新疆的統治的穩固性比起唐朝來,更不是差的一星半點兒。
最令人可笑的是,滿清自乾隆以後一直就在向與新疆接壤的浩罕汗國繳納歲幣。不僅如此,由於新疆有不少的浩罕人在那裡做生意,滿清居然又做出了一項“偉大的發明”,那就是浩罕的商人不但可以在新疆自由地做生意,浩罕政府還可以派人在新疆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