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卻是需要擺脫、需要釋放的東西,而不是為了獲取,不是為了炫耀。
他們說:現在她是一名嚴肅的作家,關心問題青年,反對海洛因,反對“自由的愛”,經常策劃各種主題的派對,執著思考“什麼是自由?”……
那麼,對於她所做的和她所領受的一切,我們不如直接看看棉棉自己的想法。
我穿過了一條又一條的公路,我來到一條河邊,天空把一支筆放在我手中,於是天空被點亮了,被點亮的天空照亮了我的祈禱。我決定把這條河流作為我的家,我想我所有的痛苦都可以在這裡被慢慢沖走,這時候我決定自己給自己一個名字:棉棉。
有各種各樣的聲音在我周圍,這並不因為我是個作家,生活從來就是如此。我相信棉棉所謂“瞬間的大紅大紫”,也絕不因為她是個作家。人要出名,最初的時候總是以一種很狗屎的面目在出名,這個道理我才懂。寫作帶著醫生的使命存在於我的生活中。同時,我的作品也是為那些長著一張長年被雨淋的臉、失魂落魄卻熱愛思考,或者那些來自破碎家庭熱愛超市的問題青年看的。我很想把資訊傳達給他們,所以我會接受與媒體合作,我有權利給自己、給讀者機會讓我的文字可以被我希望注意的人注意,我覺得這個想法沒有錯。
但從目前來看,在媒體之中,我的確是所謂“一出突兀而怪異的廣告劇”中的一份子,或者其他什麼類似化妝品一類的東西。總有人寫“70年代”的時候提到我(這本身也沒什麼錯),但卻看不出明擺有人在寫作中抄襲我的原話,複製我的生活元素――那些我想要擺脫的,對我來說既痛苦又珍貴的,並且低俗化、符號化。
棉棉註定是時髦的,但這和棉棉無關。
在寫作以外,總有人會透過各種關係瞭解到一些我的過去,然後變形,然後說他們採訪了我。傳媒是天氣預報,這是個媒體的時代。我的生活曾經被幾份雜誌和報紙搞亂,不經過我同意被刊出的照片,莫名其妙被拼湊的私生活,其中有多少水分只有我自己知道。因為這些,一些過去的朋友不再願意和我說話。我非常想說的是:我的經歷和我的寫作有關,我的經歷和我的讀者無關。我很想作一名赤裸的作家,但我缺乏力量。
我牙齒不好,所以我從不吃牛肉。這個道理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就是不知道呢?一切都是那麼的誇張和不真實,棉棉成了一個重金屬小丑!
我最想說的是:我心中有一個“文壇”,他們是那些不寫作就不能呼吸的人們。他們中有些已經很有名,有一些還從未發表過作品,他們懷抱著他們的信仰和他們的聲音,在每個夜晚寂靜地勞動。熱愛寫作,是命運賜給他們的禮物。由於寫作,他們開始學習“愛”,並且越來越接近純潔。這是我所看中的,而且我看到了,我很幸福。我知道我和他們在一起。
我喜歡搖滾樂。但紋身、露陰癖、詞語亢奮、雙性戀、假髮、車禍、吸毒代表不了搖滾精神。我也熱愛蕭邦、莫扎特,我喜歡一切令我身心投入的音樂。我不是什麼“文壇的搖滾樂手”,也不是什麼“文壇的靚麗風景線”,因為我很清楚我是註定不屬於文壇的,我的寫作既不是體制內的寫作,也不是體制外的寫作,這正是作為作家的棉棉危險的地方。
如果棉棉是一支搖滾樂隊,這支樂隊一定不是重金屬,這個樂隊的名字一定不是GUNS&ROSES(美國的“槍與玫瑰”樂隊)。我相信由於我的寫作,生活的廢墟會化為無限的財富。因此我寫作,而我臉上夢想的痕跡,誰能模仿?
作家棉棉:逐漸變成沒有目的性的人
無論是在凱悅大酒店的葡京酒吧,還是散落於衡山路的各家風情小店,服務生或是金髮碧眼的客人們都會交頭接耳地說:棉棉來了。
棉棉從燈光昏暗的門口搖曳而入,黑色上衣,同色系的羽毛圍巾閃爍不定的褲子,與酒吧中出入的別的客人並無二致;可一開口,你就會知道:這是棉棉。略粗的嗓子恣肆地談論一切:生命、情感、男人、愛。
棉棉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成名的,她的小說有人讀,卻不是那種所謂文學愛好者在讀,她的讀者大多與她相同,看時尚刊物、泡吧、逛迪廳。她的讀者可以透過她的文章,“聞到我的味道”。所以我們也可以找到棉棉的小說《啦,啦,啦》,來看棉棉時30歲的看法。這部寫於她25歲時的小說是這樣結尾的:“25歲,我是一個沒有幸福可言的女人,30歲以後一定要活出味道來。”而具體是什麼味道,棉棉卻也說不清楚。
很少有人的經歷會像棉棉的那樣“複雜、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