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細吐得個一乾二淨。不過,後悔歸後悔,他立馬就重新鼓足了勇氣去想辦法收拾眼前這個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爛攤子。
無論自己的錯誤多麼愚蠢,也不要總是拘泥於自己已經犯下的錯誤,這是孫任辰的人生信條。
“我是這個書房的主人也是這個家的主人,你應該知道我叫什麼吧?”
“不知道!我啥都不知道!”
孫任辰這次依舊是實話實說,他只知道這戶人家的藏書在成國甚至在整個昌土都是翹楚,至於主人的家族與姓氏,他也僅僅瞭解個大概,不過是碰巧在三天前知道他們要搞喪事覺著是個機會,卻不想主人居然沒去靈堂守夜。
然後就沒有其他的詢問了,偷書賊被刀劍之類的東西抵著,然後被按在牆上結結實實地給綁了起來,他閉著眼睛,坐在地上,突然想到,在成國高到一定級別的官員是可以動私刑的。
有一種酷刑是把石子兒在大鍋中暴炒,然後放在浴盆裡,將受刑者推進浴盆,最後落得個皮肉盡脫的結局,酷刑似乎是叫“糖炒栗子”。
在街頭打架時天不怕地不怕的孫任辰喉嚨口像卡住一樣,身上渾身的冷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他第一次感覺到了害怕。
自己為什麼會有膽子番強去偷書呢?他不禁問自己,為什麼敢做這種膽大妄為之事。雖然沒仔細看過宅邸,但他剛才偷瞄了一下靈堂的陣仗,這戶人家絕對是大人物。而孫任辰這傢伙似乎很少在大事上猶豫過,家裡什麼都缺,但孫家人就是不缺自信,明明外來的郎中在晉南的待遇還不如農民,孫任辰的爹孃卻絕不肯去種地。
這究竟是打腫臉充胖子還是強者的從容?
他們一直都這麼教導孫任辰:“在成國,土地永遠是地主的,那些依附於地主的農奴種了一輩子地從來沒意識到這些地永遠也不屬於自己,這種像蟲子一樣的日子有啥好過的?吃得雖然是有一頓沒一頓,但我們可不是身子被地主用土地束縛住的傢伙啊,咱們是城裡的民而不是奴!貴不是財富的多少,是一種對自己的態度,想當年咱們的祖先在神州的釣魚城苦戰的時候……”
可祖先最後不還是拋棄神州,跑來昌土了,因此,孫任辰對於‘祖上闊過’這事兒沒太多依戀,倒是父母強撐門面的傲氣繼承了不少。孫任辰其實是識得幾個字的,這要得益於他那個做郎中的爹在出診時經常求小康一點的人家賞些紙和墨寶,於是孫任辰就被他爹教會了讀書寫字。
雖然他的一些玩伴們一看到方塊字就頭疼,但孫任辰學得很快,因為他想看懂衙門口告示板上寫的是什麼,一旦能夠看懂他就對讀書寫字不怎麼想深究了。
他最大的嗜好是打架,從前的孫任辰也不喜歡動手,可是他很快發現,街頭的孩子們的規矩跟叢林的規矩是一樣的,於是他就偷了爹的錢去拜託捕頭教他兩手,半年後,整條街上的孩子幫被他教訓得服服帖帖。
孫任辰的兩個哥哥儘管家徒四壁並且無擔石之儲,賭搏敢誇下海口一擲百萬,輸掉賭局跑了去從軍就是了,反正家徒四壁無所顧忌,孫氏一大家子人什麼都敢想敢做。
沒有一點資本,為人也不妄尊自大,卻一身的底氣,這完美概括了孫任辰這個人。
所以,十歲的男孩毫無懼色地睜開了雙眼,直面書房的主人以及他手裡閃著寒光的劍。
慘白的月光從視窗瀉了進來,一個身著紅色蟒袍沒有戴官帽的男人拿著劍看著他,身高七尺的他額頭有著明顯的傷痕,臉上的表情凝重且嚴肅,但孫任辰沒有從男人的臉上讀到一點點的悲傷,今天應該是這個男人最後告別他兒子的日子。
“我從沒有見過有人自報家門是如此的面面俱到。”
男人嚴肅的臉上淌過一絲笑意,把劍放在了書桌上,孫任辰見狀頓時寬心不少。
“趙之陽,字長宇,是這個書房和宅子的一家之主,我問你,作為一個賊你在圖謀什麼?有人指使嗎?”
偷書賊聞言正打算巧妙地編個理由,卻不想嘴巴反應地比腦子快,再次出賣了自己:“沒人指示!我認為書非借不能讀也,學非偷不能精也,所以,我來這裡找找有沒有什麼能發家致富的書。”
看來自己要變得老謀深算,首先得調節好嘴與腦的關係啊。
“哼,你這理論倒是聞所未聞,不像是個孩子說的話,僅僅只是個把眼光放在財物上的人,一定也珍惜生命,但你啊,看到劍卻一點也沒有驚慌,要麼是膽識過人要麼是已經嚇傻了,我看你像前者。”
五十歲的趙之陽在宦海之中沉浮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