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廟前的集市上自然沒有什麼珍品,但也不乏許多精巧別緻的飾物,宇文楚天拿著一塊玉鐲問她:“喜歡嗎?”
玉鐲的成色稍差沒什麼,只是太過凡俗。
她搖頭,手不由自主拿起一塊桃木雕刻的護身符,護身符的紋理粗糙,雕刻得手藝也稱不上精湛。
可她握在手心裡,卻有種非常溫暖的感覺。
“你喜歡這個護身符?”他問。
見她點頭,宇文楚天立刻拿了一錠金子交給老闆,“不必找了。”
老闆惶然接過:“公子還想要什麼,隨便拿!”
宇文楚天又看看手中的玉鐲,有些失神。最終將鐲子收入懷中,離開。
“你你喜歡這個嗎?!”他的品味太獨特了。
“不是。它讓我想起一些往事。”他道:“我九歲那年,帶著小塵來集市,她喜歡上一個跟這個很像的玉鐲。那玉鐲根本不值什麼錢,但對一個身無分文的小孩子來說,除了偷和搶沒有別的選擇。”
“你不會為她偷吧?”
“為什麼不會?只要她喜歡,我什麼都可以做。可是……”他淡淡地道:“等我把沾著血的鐲子交給她的時候,她哭了……從那之後,她再沒說過‘喜歡!’這兩個字。就算讓她再愛不釋手的東西,她也會毫不猶豫告訴我:不喜歡。”
渙沙站住腳步,握緊手心裡的護身符。
他繼續向前走:“我最後一次聽見她把‘喜歡’兩個字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