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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隊也不敢站了。

“曹毅,你爭取和小汪和解吧,價值六千元的手機,他一定要追究下去的話,你肯定會被判刑坐牢,如果和受害人達成和解,是可以改判緩刑的,甚至不被起訴。”法律頻道的一位名叫韓林的主持人和曹毅還比較熟,這時候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給他出了個主意。

曹毅盜竊的事實證據確鑿,現場這麼多人都看到了整個過程,曹毅在這種情況下還想翻盤幾乎已經沒有了可能。

唯一的出路,就是和汪謙和解。

民警靜靜地看著曹毅,如果雙方能和解,他也會少去很多麻煩。

“怎……怎麼和解?”曹毅嘴唇哆嗦著向韓林問了一聲。

“犯罪嫌疑人積極退贓、退賠,獲得受害人諒解,是從輕處罰或免於處罰的法定事由。”韓林回答了曹毅。

“手機沒了,找不回來了。”曹毅低著頭。

“那就賠錢吧。”韓林繼續給著曹毅建議。

“你答應不再起訴我,我就退賠你6000塊錢!”曹毅沉默了好半天,才抬頭向汪謙提了出來。

“手機錢是你必須賠的,不能附加任何條件!如果想獲得和解,你最好把他手機裡遺失的資料也給予適當的補償。”民警正告了曹毅幾句。

“態度放誠懇一些。”韓林小聲勸了曹毅幾句,這時候曹毅繼續激怒汪謙,顯然沒什麼好處。

“汪謙同學,這事兒確實是我的錯,你想我賠多少才原諒我?”曹毅努力緩和了語氣向汪謙問了一聲。

“mate10手機的錢肯定要賠,另外,你還要為剛才你辱罵我的那些話向我道歉!至於資料費賠償多少,我想請沈主任做主。”汪謙提出了他的條件。

這件事曹毅想和解?想都別想!汪謙現在貓捉了耗子,想怎麼玩就怎麼玩。先讓他當眾道歉、賠償,然後再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