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我們將按失主提交的證據處理。”民警向曹毅提了出來。
小偷被公開抓獲,損失當然按失主提交的證據處理,合理合法。
以前這種案子民警也辦過,通常發生在大學宿舍,有人偷了同寢室同學的手機、膝上型電腦等等,有時候失主甚至無法出示發票證據,都按失主口頭申報的損失金額處理了,這方面公安機關毫無疑問會偏向失主。
“手機……手機我已經扔了!他……他是故意這麼做,引~誘我拿他的手機、扔掉他的手機,我……我……你們沒看出來嗎?他……他設計陷害我!”曹毅又氣又怕,甚至有些語無倫次起來。
“曹毅你的臉皮要有多厚,才能說出這樣的話來?我不小心把手機拉在辦公桌上了,就是我引~誘你盜竊?難不成以後辦公桌上的東西只要離開就全都要帶在身上?否則就是引~誘別人偷竊?我辛辛苦苦構思數年、寫了近半年的稿子,就這麼隨那個手機一起沒了!你知道你這麼做給我造成了多大損失?鐵證如山你偷我的手機,現在反成了我陷害你?還有沒有天理了?民警同志,別的話我不想多說!小偷已經抓到了,請您依法為我主持公道!”汪謙看向了身邊的民警。
薄荷、張萌迪聽到曹毅剛才說的話之後,臉上也都現出了鄙夷的神情,曹毅的所作所為甚至讓她們都感到有些噁心了,和這樣的人共事,真是一種恥辱啊!
圍觀的眾人聽到曹毅的話之後也都搖了搖頭,偷別人手機毫無疑問大錯特錯,再這麼狡辯,只能說人品有問題了。
“這位先生,你說的陷害什麼的和本案無關,也不是我要考慮的事情,你涉嫌盜竊手機的事實成立,證據齊全,而且還毀損了贓物導致贓物價值無法估算。失主的發票證明了手機的價值,在你沒有提出有效證據反駁的情況下,我只能按照法律規定對你採取強制措施了!”民警對曹毅說的陷害什麼的不感興趣,這種時候他肯定按照法律程式辦事。
這可是在電視臺裡啊!身邊一圈全都是邶滸電視臺的主持人,公眾人物,如果他的處理有什麼不妥當,這些人分分鐘能把他捧到微博熱搜上去!
曹毅偷手機證據確鑿,還親口承認了毀壞贓物,如果不抓他,對這民警來說就是瀆職!
第23章 痛打落水狗
“我記得關於盜竊罪的法律是這麼規定的,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他這個至少要判兩年的吧?”汪謙當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痛打落水狗。
“我沒偷他的手機,我只是想毀掉他手機裡的手稿!我這不是盜竊罪!頂多……頂多算是……”曹毅聽到民警和汪謙的話之後臉色變得慘白,大聲為自己辯解了起來,但他已經不知道自己該如何辯解了。
“曹毅,你太讓我失望了!”沈琳翔眼神複雜地看著曹毅,先前在汪謙和曹毅的爭鬥中,他幾乎不持什麼立場,只當是他們同事間為工作互相競爭而已。對身為領導的他來說,這種競爭是好事,可以促進這些員工更努力地工作。
但是,曹毅所做的一切讓整件事情變了味,他為了奪回《歷史講壇》欄目,居然三番五次對汪謙使用各種陰招,現在更是偷了汪謙的手機並扔掉,這已經不是道德層面的事情了,而是犯法犯罪行為!
“曹毅你這事兒確實做得不地道啊!”
“再怎麼的,也不能偷同事的手機、毀別的人資料。”
“電視節目的資料做起來很不容易,一個字一個字都是心血。”
“快把手機還給人家吧!別再狡辯了!”
圍觀的眾人在看到影片、瞭解了真相之後,言語全都轉變了風向。
雖然他們和曹毅更熟悉一些,但也不是什麼深交,先前覺得汪謙沒證據就懷疑自己的同事偷手機,他們在曹毅的煽動下,感覺著自己都成了嫌疑犯,當然會對汪謙很不爽。
但現在事實真相清楚了,曹毅確實偷了汪謙的手機,而且破壞了手機裡的資料,事後不僅不承認,還對汪謙各種羞辱謾罵,對眾人進行矇騙挑撥,這已經不僅僅能用道德敗壞來形容了!
這些人都是公眾人物,如果他們現在還支援曹毅,那就相當於是縱容和支援犯罪,他們當然不會那麼傻。
先前一直蹦得很厲害,不停給曹毅幫腔的袁志偉和徐霈琦,此時也一言不發了,顯然他們也很清楚這件事裡的利害關係,就算現在他們想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