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缺點,或者忘記事情,這是人的常情,在所難免的,這不能算是犯了法,不應該將這類事情,列在不可違反的範圍,而糾正處罰他,否則的話,政府機構和社會上,就不會有一個稱得上標準的人了。這樣苛刻的要求,就算不上是清明的政治,因為要求得太過分,反而造成了亂源。在一個單位中,領導的人,自己做到清廉,自己沒有嗜好,是可以的,但要求部下,每個人都和自己一樣,這就不行了,這就是“以治而亂”了。
專權與嫉妒
晏子曰:臣專其君,謂之不忠;子專其父,謂之不孝;妻專其夫,謂之嫉妒。——反忠孝也。《呂氏春秋》曰:夫陰陽之和,不長一類,甘露時雨,不私一物,萬人之主,不阿一人。申子曰:一婦擅夫,眾婦皆亂;一臣專君,群臣皆蔽。故妒妻不難破家也,而亂臣不難破國也,是以明君使其臣,並進軸輳,莫得專君焉。
忠臣孝子,這是最了不起的人格標準,但也不能過分,過分就是毛病。所以齊國的名相晏嬰,這位了不起的人物曾經說過,一個好的幹部,固然對主管要忠心,可是忠心太過就變成專權了。就是說一切都要經過這一個幹部,容易形成這個幹部的專權,那就太過分了,兩三個兄弟,都要當孝子,其中一個要特別孝,那麼下面的弟弟都被比下去了,這也是不孝。古代多妻制的時候,有幾個太太,其中一個獨擅專房,不能容納別人,這就是妒忌。因此忠、孝等,過分了也不好,也有反效果。所以呂不韋著的《呂氏春秋》(呂不韋這位秦始皇的父親,原來是做生意的,後來把人家的國家都換給自己兒子,這是生意做得最大的了。他著了一本書《呂氏春秋》,實際上不是他自己作的,是他的智囊團們,把中國文化中雜家的學問收集起來編著的。書成以後公佈,有誰能更改其中的一個字而改得更好的,就賞千金,公佈了幾個月,也沒有人去改一個字,這固然是呂不韋的地位太高了,大家不敢去改,而事實上這部書是有內容的,我主張大家要讀。它也是中國雜家之學的大成,雜家可不一定是壞的,正的反的,好的壞的,包羅永珍,叫作雜學)書中說宇宙萬物滋生靠陰陽,它生長了高麗參可以補人,也生長了毒草可以害人,並不偏向只生長一類。天下雨,需要水的地方下,不需要水的地方也下,公道得很,這就是天地無私。人要效法天地。所以當領袖的人,萬民之主,不能為了一個人而偏私,申子(戰國時韓國人,名不害,學本於黃老而主刑名,著書二篇,號申子,為法家之祖)也說,一個女人獨佔了丈夫,在多委制的時代,其他的太太,一定發生搗亂的行為。家庭如此,國家也如此,一個臣子“專君”了,其他所有的大臣、於部都被遮蓋了,所以專寵的太太,很容易破家,而專君之臣容易破國。所以一個高明的領導人,對於部下,不能只偏愛一人,偏聽一個人的意見,也不專權任用一個人,凡事大家一起來,像古代車輪的支桿,一起都動,於是就不會有專君的現象了。
文武兼資論
韓子曰:儒者以文亂法,使者以武犯禁。——反文武也。曾公曰:恃武者滅,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吳子曰: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廢武,以滅其國;有扈之君,恃眾好勇,以喪社稷;明主鑑茲,必內修文德,外治武訓。故臨敵而不進,無違於恭。殭屍而哀之,無及於仁矣。《鈴經》曰:文中多武,可以輔主;武中多文,可以匡君。文武兼備,可任軍事;文武兼闕,不可征伐。
這裡引用韓非子的話,我們知道韓非子是法家,他以法家的立場,以法家的觀點,認為儒家、道家以及其他各家,對社會人群,都沒有貢獻,一定要法治的社會才對,所以他有這兩句名言,“儒以文亂法,快以武犯禁。”知識分子,讀書人(儒在這裡不是專指儒家)學問又好,又會寫文章,文章寫多了,思想也多了,能言善道,很會辯論,於是以文學知識,擾亂了法令。講俠義的人,動輒老子拳頭大,用武勇把不平的事壓平了,所以重武俠的人,專門破壞了法令,因之法家看起來,文武兩方面都不對,都是不守法,這也是反文反武的一面之辭。
這裡引用幾個人的話。曹操說:一個國家,專門依靠武力的,最後弄到自己亡國滅種。看到現代史上,二次大戰,當年的德國、日本,都是“恃武者滅”。專門好文的,最後也是亡國,不注重軍事國防,如吳王夫差,魯國的偃王,都是隻提倡文化,不注重國防的,而最後敗亡,這是“恃文者亡”。吳起的兵法上所以說,上古時候承桑氏(即窮桑氏)這個國家的皇帝,治理國政,專門講道德,廢棄了武功,結果是亡國,又如夏朝的有扈,則專門講究武功,好勇,結果也是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