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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原來是偷肉吃,這是小事兒。是勳長出了一口氣,把嘴一撇道:“快起來,我叫汝做些什麼,汝便做些什麼,做得好時,便赦汝無罪——先把火升起來,再取我的鐵鍋、菜鏟來……取雞蛋、蔥韮來。”

廚子抹了一把額頭冷汗,急忙從命照做,先升起火,又把那主人家從城外莊院中特意取來卻不知道做什麼用,只叫好生保養的鐵鍋和木鏟等物搬將出來。是勳一口氣磕了六個雞蛋,撒些鹽粒,用筷子攪勻了,又命小工將幹韭菜和小蔥切碎,拌在一起,然後架鍋上灶,傾些豆油,待油熱了,便將蛋液倒入——

“嚓”的一聲響,嚇得那廚子不禁倒退兩步。是勳斜了他一眼:“好生看了,我只教這一次,日後這菜便要你來做——此般做法,名之為炒。”取過木鏟來急翻數下,當下一股誘人的香味便撲面而來。

後世有諺雲:“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卻不知如今是“一滴油想煞巧辯人”。是勳眼瞧著鍋中黃澄澄、香噴噴的炒雞蛋,就不禁內心如煮,百感交集。想起前世曾經看過一部網路小說,秦始皇逆穿到了現代,隔兩年又返回自己的時代,然後為了一碗番茄雞蛋麵而日思夜想,茶……酒飯不思。對比自己的遭遇,可知那作者寫得實在深刻,定然也是吃貨一枚無疑了!

正在感懷加得意,忽聽門外傳來曹淼略有些惱怒的聲音:“夫君你在做些什麼?!”(未完待續。。)

ps: 一會兒去接孩子,這章提前發出。

第五章、大國小鮮

是勳和曹淼結縭兩年有半,但是聚少離多,缺乏深入的交流。當然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為什麼一顆心念茲在茲地總在小羅莉管巳身上,對於身高腿長、小麥色肌膚,可能更符合自己前一世審美的正妻,卻總是沒太大興趣談感情。

有時候捫心自問,或許因為自己前一世乃是三代貧農,根兒紅苗兒正(雖說從少年時代就徹底城市化了),而這一世剛穿過來的時候更是窮苦到了極點,加上前世所受的教育,所以對底層社會天生有一種親近感。他時常蹲在地頭兒跟管亥、白老五聊天,也覺得比在士人群中廝混要輕鬆、踏實得多。因而雖然小羅莉性格簡單,外加文盲,身上種種缺憾,在自己看來,也比正妻身上源自士人家庭的優越感要來得容易忍受——再說了,那曹淼也只有大家小姐的優越感而已,卻缺乏大家小姐的文化素養,跟自己就沒多少共同語言。

或許曹淼也因為女性天生的敏感察覺到了這一點,才會天然排斥小羅莉的吧?

然而既已娶之為妻,除非突然天降什麼不可抗的因素(比方說曹家再度分裂,他必須要在曹操和曹宏兄弟之間作出抉擇),終究是要跟曹淼過一輩子的。本來嘛,今生得遇小羅莉那是異數,因長輩之命迎娶曹淼才是定份,人是社會性的動物,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拋開婚姻而奢談感情是無意義的。是勳跟曹淼沒啥感情,但他希望能夠逐漸地培養出感情來,從而維繫婚姻。也保證在努力向上攀登的同時。自家後院不會起火。不會扯什麼後腿。

因此他也嘗試瞭解和分析曹淼的性格。總而言之,這丫頭雖然就外表而言,與小羅莉燕瘦環肥截然不同,但內在的性格卻有近似之處,一樣的堅毅強悍、思維簡單,行動在思想之前,外加文化素養很低……

當然也有不同之處,首先是曹淼既然出身在一個士人家庭。就很清楚自己的短板,隨著老公的文名越來越響,她意識到不加緊充實自己,就很難約束住老公,進而維繫住婚姻——她始終覺得要不是自己入門在先,而是勳又不忍使蔡琰為妾,那倆才是天生良配。所以自從那次半文盲的本質被揭破,遭到是勳呵斥以後,她就開始主動地加強自身文化方面的修養。曹淼並不愚笨,學習的成果說不讓令是勳歡欣鼓舞。倒也不至於讓老公黯然神傷。

其次,曹淼還在室的時候。好武而輕文,因為她覺得亂世當中,只有象父親那樣能夠提刀上馬,縱橫沙場的男子,才真能保證家族的安泰。但在嫁給是勳以後,她突然看到了另外一條道路:以文事在亂世中博取功名。倘若她可以自主選擇的話,當日便不會許嫁是勳這般文弱書生,但既然已經因為父母之命而嫁了,就必須盡主婦的本分,為一名文吏打點內宅——文吏之正妻自與武將之正妻不同,往日喜好的刀槍劍戟,該放下也只好暫且放下吧。

要說這時代士族女性最大的優點——當然是對男性而言——就是順從。漢代與後世不同,儒家禮教還沒有深入到社會各個層面,在廣大鄉村當中,男女主人往往共為家庭的支柱,男尊女卑、男外女內的觀念僅僅初起而已,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