孃的心。
他無論離醫院多遠,每個星期都要跑回來看她一次。他們使用當時通用的語言來表達熾熱的愛情:讓我們比同志的關係更進一步吧。不知誰首先說出了這句話,反正成了。最值得紀念的是戰地婚禮。那時華東戰場最有名的一次戰役的序幕已經拉開。就是這一年,一個陰雨連綿的秋天,他們正式走到了一起。
這段浪漫故事是莊周以前斷斷續續講出的。關於那個年代的很多故事都互相重複,卻不容置疑。有時候會覺得奇怪:人哪,連選擇故事的權利都沒有。好像一切都先自規定了,每個人不過是一點一點走進早已設定的一個個故事裡而已,它們大意不差,有些雷同……
門又一次推開。進來的是愛旭。我趕緊站起。
她也接近六十歲了,頭髮花白,但臉上卻沒有多少皺紋。我每一次見她都能想起自己的岳母。她像岳母一樣,胖胖的,心慈面軟,而且都有從醫的經歷;不過她在離休前比我的岳母體面,當時是市衛生局的副局長,之前還是市立醫院的院長。說起來有些好笑,莊周說“愛旭”這個名字還是父親取的。“原來我母親的名字可有趣呢,不過我覺得比現在的名字要好一百倍。”莊周說他母親做了護士長之後還叫原來的名字:“狗狗”——也許就為了找回自己的當年吧,後來莊明親自給自己的孫兒取名,就叫“狗狗”。
愛旭坐在剛才莊明坐過的地方,眼睛像李咪一樣紅腫。我覺得第一次在這個灰色的小樓裡受到如此隆重的接待:男女主人分別會見。
“你和我的孩子差不多一般大,你在我眼裡就像我的孩子一樣。”
幾句話就說得人心裡發酸。多麼好的母親!我想,這樣的一位母親是不該被拋棄的。有這樣一位母親,後一代不可能不感到溫暖。我還想到了李咪,那樣一位柔弱的妻子同樣也是不該被拋棄的——很可惜,關於她與本城那個*男子的傳聞已經太多了,而且還極有可能是真的;還有小男孩狗狗……看著他那對小雙眼皮兒,忍不住就要去親吻。他胖胖的小手上有一道又一道的肉褶。莊周竟然能夠舍下這一切,簡直是猝不及防地離去,這其中必然隱含了更為令人震驚的什麼。背叛?它的背後藏下了什麼,不僅是李咪和全家人感到迷茫的,更令我和幾個朋友詫異。愛旭這會兒關心的是更細緻的問題,她開門見山:
“你看到李咪了吧?她哭得多厲害;好多天了,她一直這麼哭;有時候半夜把我和他爸都驚醒了。一開始我們還以為是孩子哭,穿了衣服下樓,在門廳裡聽一會兒,才明白是兒媳在哭。這孩子啊!誰也受不住的,你想想,年紀輕輕,帶了這麼個小不點兒。莊周要再不回來,她還能待下去嗎?有好幾次她要回孃家。一開始全家都把莊周的事藏著,李咪單位上的人也不知道。可這樣久了怎麼藏得住?先是莊周單位的人到處找,吵吵嚷嚷,滿街都知道莊周跑了。他要走也不要緊,跟家裡和單位講清楚,比如說休假、出一趟長差,怎麼講都好啊……”
《你在高原》 第一部分 橡樹路(48)
我不知該說什麼。她提出的問題是很現實的——莊周如果真的決意不回,那麼李咪很可能也要從這個家庭消失,而且還會抱走狗狗,這對一個做奶奶的人畢竟太殘酷了一點。
“我們只有這一個孩子,養兒防老,對我們還不是一樣?像我們這樣的人家,看病、找人照顧都很方便,可是誰也代替不了自己的親骨肉啊。到了那一天,我們躺在床上的時候,誰在我們身邊?”
我的心酸酸的。我承認這是最能打動人心的一個理由。想好的幾句安慰的話全飛光了,因為說什麼都顯得不太得當。我又看了看這個古老的房間,想起了關於老城堡的傳說中,這兒恰恰是最適宜於那個老妖出沒的地方啊。
“他不到中年就是個副局級幹部了,仕途上比我、比他父親都順得多,還有這麼好的家庭、愛人。他對李咪也好,兩個人感情很深;就在他離去前十幾天,他倆還手扯手在花園散步。你看就是這麼突然。這不是做得太過了嗎?他若把理由講出來,有什麼說不通的?我勸過兒媳,說孩子,就算他出了趟長差,你等等吧,他會回來的。年輕人總是好奇,好高騖遠,等他出去蹦躥一回,明白是怎麼回事,就會回來。到那時候他就得好好過日子……”
愛旭說這些的時候,我不由得想起她的男人——當年那個離家出逃的青年。這個人一走再也沒有回去,那才是真的背叛,背叛到永久。
愛旭對我寄託了很大的希望,她讓我好好勸導一下李咪,讓她忍耐些,讓她等待。她說我的作用是她和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