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個人,不可能在眨眼之間跑得無影無蹤吧。
我走出房門,低頭看了一眼,卻發現地面上的披薩就放在房門的最中間位置,我撿起來之後拿到房間的鞋架上,小心翼翼的開啟。
這時候卻發現這不過就是個普通的草莓披薩而已。
草莓披薩的旁邊寫著訂單的單號。
而在訂單的背後,有這麼一個簽名,簽名寫著的是馬龍。
我隨口說道:“這個人有些不太負責呀,代替你簽了簽收,隨便把披薩放在門口就走人了!”
我說這話的時候,就幫著對方把披薩拿到了桌子上。
接下來我就準備離開這個房間,但是這時候我卻發現那馬龍皺著眉頭,用右手緊緊握著手中的單據同時微微的顫抖。
我走過去,好心的問道:“你沒事情吧,看你今天的樣子,怎麼感覺身體不太好!”
馬龍把單據的背面放在我的面前。
這時候就看見在單據的背面用鋼筆字只寥寥草草的寫下了兩個字。
看著自己倒是有些眼熟,總感覺和那桌上的筆記本的字型倒是一模一樣。
還沒等我把這句話說出口呢,對方先說道:“奇了怪了,這個快遞員寫這樣的字型簡直就和我一模一樣,如出一轍!”
要知道,人和人之間的筆跡是完全不同的,就相當於一個人的指紋,儘管有相像的地點,但是完全相同的地點是不存在的。
我把背後的單據和桌上的筆記本對比了一下,但是用事實來打破一切的猜測,兩個字型基本上從一個人手中寫出來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