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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章 機遇危機並存……吧!

周方遠想要做電動腳踏車,主要一個原因是為了給電動車積累技術經驗,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電動車前景比較好看。

但與此同時,他也並不準備和其他廠商一樣,全面鋪開對電動腳踏車的生產和經營。

因為沒有意義。

在周方遠重生前,北桐市已經率先開啟了新一輪的限摩令,連電動腳踏車都沒能倖免。而且他當時就已經聽人說過電動車新國標的事情,預計是在19年正式實施,可惜他沒有等到那一天就重生了,但作為當時只有電動腳踏車這一個交通工具的人來說,他對這方面還是挺關注的。

不出意外,這個新國標一出臺,一定會引起社會上的各種不滿情緒滋生。

制定相關規則的人,或許出發點是好的,畢竟電動腳踏車、燃油助力車乃至摩托車的存在,對城市交通來說,確實是一大隱患,這一點無需反駁。

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速度快,聲音小……這些都是隱患部分。

然而現實如何呢?

闖紅燈和逆行,這個或許還關係到車主個人的素質問題,但走機動車道這一點,有時候實在是不能怪這些車主。

試問,就國內這些大大小小的城市,隨便走出看一看,有幾個城市的非機動車道是暢通無阻的?

又有幾個城市的人行道是乾乾淨淨沒有障礙的?

很少,非常非常的少。

在國內,機動車停放一直是一個大問題,機動車沒處停,違章停放還會被罰款,所以只能停上人行道,停上非機動車道兩側。那麼人行道被佔了之後,行人怎麼辦?他們只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走。這樣一來,非機動車道又不好走了,那些電動腳踏車和燃油助力車,以及摩托車,就只能被逼走上機動車道。

難道他們不懂得危險嗎?汽車是鐵包肉,摩托車可是肉包鐵,稍微碰一下,人家沒事,自己可能就要損筋折骨,甚至還會有生命危險。

其實大家都知道危險,但現實就是逼得大家沒有辦法。

制定新的辦法,好滴,這個是沒問題的。

但問題在於,這個辦法有些捨本逐末了。

新的國標裡規定了電動腳踏車的各種資料要求,限速什麼的。這裡不多問,就問一個問題——難道限速之後,闖紅燈、逆行和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這些問題就能避免了嗎?

難道制定了新的規定,電動腳踏車的速度和聲音的問題就真的能解決了嗎?

就算是每小時25公里的速度,撞在人身上也是不得了的,而且電動腳踏車的優勢之一不就是沒有那麼強烈的噪音嗎?難道還能專門加上噪音不成?噪音也是一種汙染啊。

歸根結底,想要阻止相關問題,制定相關法律才是正經,而不是一刀切的把所有問題都推給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沒錯,錯的只有人。

說道這裡,就不得不提禁摩令了。

電動腳踏車是如何發展起來的呢?歸根結底,還是禁摩令。

為什麼像是扶桑、寶島以及東南亞國家的電動腳踏車就很少,反而大家都在騎摩托車呢?

很簡單,因為人家沒有禁摩令啊。

其實對比一下就很明瞭了。

電動腳踏車和摩托車之間。

續航里程,摩托車強;動力,摩托車強;爬坡,摩托車強;載人載物,摩托車強;用車成本,大體上也是摩托車更強。防盜性,摩托車比電動車強一些,雖然沒有特別巨大的差距,但強一點也是強,這個不用多說。保值率,摩托車也完爆電動車……這還有什麼好說的?

另外,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如果真的要按照新國標的要求來,那麼所有超標的電動腳踏車和燃油助力車就都不能上街了。到時候很多和社會方方面面息息相關的行業必然會遭受影響。

最直接的,快遞員,外賣小哥,送水的師傅,他們怎麼辦?

按照新標準,電動車的運載能力和速度都受到了很大的約束,那麼問題來了,上述那些職業的成本怎麼辦?

原本快遞員一次拉一車快遞,現在需要分好幾次來來回回的運送,時間成本怎麼算?

快遞小哥本就是個送一單拿幾塊錢的職業,運載能力不說了,速度的問題怎麼辦?原本一天下來四五十單不成問題,厲害點的七八十、八九十都有可能,現在一旦限速,一天暈二三十單,難道送餐小哥要餓死嗎?那就只能提升每一單的運費了,可這樣一來,成本又轉嫁到了顧客身上,顧客平白多花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