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夥兒人蹲在小院子裡的,蹲累了就站會兒,站累了就蹲會兒,但是誰也沒有說要離開,因為他們都知道,今天有大事情要做。
混混的大事情無非就是砍人、打架、砸場子、手保護費那幾件,不過砍人什麼的,估計在場這些青皮也沒幾個真的敢做,他們最多也就是起起鬨,打打群架而已,但這已經算是很大的事情了,最起碼在李飛看來,打群架絕對算是一件會讓他感到榮幸的事情。
而今天他們要做的,就是一件在李飛看來比打群架還要光榮的事情——他們要去第二工人文化宮那裡,和那邊的混混搶地盤!
是的,搶地盤,北桐市被這些混混們大大小小的劃分成了很多的區塊,哪一塊屬於誰,誰就能在自己的地盤裡收保護費。當然了,保護費什麼的,如今的混混已經不太敢收了。畢竟經歷了幾次嚴打之後,真正牛逼的大混混不是被打死就是被關進了監獄裡。如今還能在街面上晃悠的,都是當年的漏網之魚,還是非常小隻的那種。
這一批當年的小魚小蝦,如今也都漸漸地吃肥長大,不過終究還是和當年那些真正的深海大魚不能比,最起碼在如今的北桐市,真正敢收保護費的人根本沒幾個。比如說之前周方遠擺攤時向他收保護費的,那只是個例而已,那些小混混也就敢欺負欺負擺地攤的人,街邊的商戶他們都不敢去騷擾,更何況那些規模較大的企業。
所以對現在的混混而言,所謂地盤,其實更是一種領地意識在作祟,其根本原因還在於面子問題。就算根本收不上多少保護費來,但只要地盤夠大,說出去就面兒,走在街上也霸氣,小弟也會漸漸變多。
總之,在混混的這條路上,地盤是任何人都不能拒絕的東西,搶地盤火併也成了這些混混們的日常。
當年的大混混們就是這麼過來的,如今的小混混們,自然也會本能的模仿前輩的“成功之路”。
在院子裡一會兒蹲一會兒站,一直等到上午十點鐘,小院裡唯一建築物,那間破破爛爛的平房的房門才開啟,然後一個光頭男人從裡面走出來。
“大哥!”
“哥!”
院子裡的混混紛紛起身打招呼。
李飛也是其中之一,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傳說之中的老大。差不多一米七多點的個子,人很胖,大夏天還穿著黑色皮衣,頭推得光光的,脖子後面還有層層疊疊的贅肉。脖子上掛著一根手指頭那麼粗的金鍊子,在陽光下閃耀著俗氣的光芒。
李飛看著光頭佬,他覺得這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該有的樣子,是男人就應該這樣才對。
光頭佬無表情的看著自己的一干小弟,撇著嘴點點頭。
“都來了?那是誰?”
他一伸手就指向李飛。
李飛立刻就有點嚇蒙了的感覺,一下子說都不會話了,站在那只是發呆。
還是他身邊的張哥反應快,立刻彎著腰走到光頭男面前。
“老大,那孩子跟我一條街長大的,叫李飛。我前幾天不是和您說過麼,我有個玩伴想跟著您一起混,您看……”
“多大了?還是個小孩子吧。”
光頭男皺了皺眉眉頭,他也是有理想的混混,他也想和自己的前輩一樣,所以他希望自己手下都是一些能打能衝的人物,而不是這種毛都沒長齊的小娃娃。
“今年十六了,老大,您別看他歲數小,但這孩子膽子大,前兩天剛剛從學校裡出來,以後也不準備回去了。您就留下他吧,這孩子從小就不愛學習,絕對是一個好苗子啊。”
張哥說道。
他說的還真沒錯,在北桐本地人的心裡,從小不愛學習的人,就是當混混的好苗子。而且這裡從小就不愛學習的孩子裡,大部分都走上了當混混的道路或者曾經當過混混。像周方遠這樣既不愛學習又安分守己的,還真是少數群體。
光頭佬聽著張哥的話,眼睛卻一直看著李飛,看了一會兒他才點點,表示同意。
而這整個過程裡,李飛的腦子都是亂哄哄的,尤其是被大哥的大哥盯著看,給他的感覺就像是當官的遇到皇帝一樣,那一刻他還真有種給對方跪下去的衝動,似乎只有這樣才能表達他的恭敬之意一般。
等張哥回來把光頭佬已經同意他入夥的訊息告訴他之後,李飛更是滿心歡喜,恨不能當場歡撥出來。不過考慮到剛剛入夥就這樣做可能會引起老大的不滿,他才將這種激動之情強壓了下去。
遠處,光頭佬開始安排工作,其實說白了,就是到時候誰負責喊號,誰負責威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