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手機最重要的部分,就普通人的角度而言,除了電池以外就是螢幕了。當然了,諸如處理器、記憶體等部件同樣重要,只不過如今這個年代的使用者並不在意那些東西,或者說他們也搞不懂什麼手機配置,最簡單明便的,還是看手機的螢幕和電池。
電池是否耐用,螢幕是否好看。
既然要做智慧手機,螢幕就非常重要了,要結實,還要有很好的觸控體驗。
其實觸控式螢幕也不算什麼太新鮮的東西了。
原時空,蘋果公司發售的iPhone4,那時候可真是令世人驚豔。因為它真的是太酷了,沒有任何按鍵,全部操作全靠一塊3.5英寸觸控式螢幕完成。最好玩的是,用兩根手指在螢幕上“捏”一下,就能調整視窗和圖片的大小,就像你真的把它“捏扁”了一樣。這一切效果的實現,都建立在觸控式螢幕技術不斷發展的基礎上。
如果說1964年滑鼠的發明,把電腦操作帶入了一個新的時代,那麼觸控式螢幕的出現,則使圖形化的人機互動介面變得更為直觀易用。
1971年,米國人SamHurst就發明了世界上第一個觸控感測器。雖然這個儀器和我們今天看到的觸控式螢幕並不一樣,卻被視為觸控式螢幕技術研發的開端。
當年,SamHurst在肯尼迪大學當教師,因為每天要處理大量的圖形資料而不勝其煩,就開始琢磨怎樣提高工作效率,用最簡單的方法搞定這些該死的圖形。他把自己的三間地下室改造成了車間,一間用來加工木材,一間製造電子元件,一間用來裝配這些零件,並最終制造出了最早的觸控式螢幕。
這種最早的觸控式螢幕被命名為“AccuTouch”,由於是手工組裝,一天只能生產幾臺裝置。
1973年,這項技術被米國《工業研究》雜誌評選為當年100項最重要的新技術產品之一。不久,SamHurst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並和西門子公司合作,不斷完善這項技術。這個時期的觸控式螢幕技術主要被米國軍方採用,直到1982年,SamHurst的公司在米國一次科技展會上展出了33臺安裝了觸控式螢幕的電視機,平民百姓才第一次親手“摸”到神奇的觸控式螢幕。
從此,觸控式螢幕技術開始廣泛應用於公共服務領域和個人娛樂裝置。人們逐漸習慣用“摸”的方式,在電子售貨機上選購商品,在卡拉OK機上點播歌曲,在銀行、醫院、圖書館、機場查詢自己需要的資訊。1991年,觸控式螢幕正式進入華夏。1996年華夏自主研發的觸控自助一體機投入生產。
未來在京城的大街小巷看到的“數字資訊亭”就離不開觸控式螢幕技術,有了它,即使不會使用電腦的人也能輕易查到“我在哪裡”、“我要到哪去”。
數字資訊亭有很多觸控式螢幕就是由京城匯冠提供的IRTOUCH紅外觸控式螢幕。
但是觸控式螢幕也有很多問題是目前,甚至是未來都還沒有一個好辦法解決的,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可能就是透光率了。
猶記得原時空《福布斯》雜誌評出的2007年十大熱門技術及代表產品,觸控式螢幕技術高居榜首,而它的代表產品就是當年的蘋果iPhone。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小小一塊觸控式螢幕裡就集中了這麼多有趣且實用的技術,為什麼到目前為止,絕大多數的手機和膝上型電腦都沒有使用觸控式螢幕呢?
這就涉及到了觸控式螢幕技術始終難以跨越的障礙———“透光率”。
使用者使用手機和膝上型電腦,總希望看到更加鮮豔清晰的影象,這就對顯示屏的視覺效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眾所周知,目前最好的透光材料是玻璃,但當光線穿過時,玻璃的兩個表面將分別反射掉3%的光,即單層玻璃的最大透光率是94%,這就使得到達人眼的光線受到了損耗。
而在周方遠重生前應用最廣泛的電容屏和電阻屏,都在玻璃螢幕表面加蓋了幾層導電塗層。可想而知,它們的透光率比單純的剝離更低,影象的失真也就更嚴重。例如,通常的電阻屏透光率約為75%,電容屏的透光率稍高一些,但也絕不會達到有些商家宣稱的95%—98%。這些誇大宣傳的依據是紅外線透過觸控式螢幕的透光率,而不是顯示屏上影象所發出的光線。魚與熊掌難以兼得,是追求更逼真的顯示效果,還是更舒適的操作感受,就是使用者見仁見智的問題了。
不過科技總是在進步的嘛。
儘管當時市面上已經有眾多品牌的觸控式螢幕手機,iPhone仍能引起轟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蘋果公司率先將“多點觸控”應用到了手機上。以往的手機觸控式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