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說法,也是一種藉口。主要的是董卓對擁戴少帝的領導班子早就心懷不滿,那些京官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裡,整過他,因此他一得手,把皇帝換了。自然權傾朝野,為所欲為了。
第二件事,他封自己為司空,為太尉,為相國,為眉侯,為太師,凡是能當上的官,他都要當,決不嫌多。這在心理學上叫做平衡補償,而且文化層次愈低的人,愈追求感官上的滿足。當官,要當大的,當一把手,誰也不在他眼裡,贊拜不名,劍履上殿,膨脹到了極點。“我相,貴無上也!”他給自己這個“相”作了規定,是頂尖的,是最大的,誰也超不過去。他還要當尚父,當皇帝的幹老子,比皇帝還要高一格。這當然也是無所謂的,有了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權力,還不趕快過癮?所以這些人迫不及待地搶官做,是在另一種危機心理支配下的行為。因為他們知道不定什麼時候就要倒臺,不趁熱把一頂頂烏紗帽戴上,一涼,怕連戴帽子的腦袋都保不住。這樣,自然是花子拾金,先熱乎兩天再說,到第三天,居然還在手裡,還屬於他,便高興得手舞足蹈。小人得志,通常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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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竹難書的董卓(2)
第三件事,便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徒子徒孫,沐猴而冠的升官圖了。本來,物以類聚是正常的事,所以小人成夥,惡狗成群。人們說的拉幫結派,結黨營私,都是不正派的人,最樂於採用的手段。給家人封官,給親信、部曲、隨從,乃至狗腿子們封官。除去論功行賞的意義外,更重要的是要把他的黨羽,塞到每個關鍵崗位上去。
所以董卓靠他的嘍囉們作惡,他的嘍囉們也倚仗他的保護,上下交徵惡,倒黴的便是百姓了。
《獻帝記》有這樣一段記載:“卓所愛胡,恃寵放縱,為司隸校尉趙謙所殺。卓大怒曰:‘我愛狗,尚不欲令人呵之,而況人乎?’乃令司隸都官撾殺之。”所以,對於這些和狗差不多的人,和人差不多的狗,能做出些什麼好事來呢,還不了然嗎?
他對自己家人,就更不用說了,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封他的老孃為池陽君。“置家令、丞。”他的家宅儼然是一個小朝廷。“卓弟為左將軍,封戶侯;兄子為侍中中軍校尉典兵;宗室內外並列朝廷。”都一下子抖了起來。很可惜,董卓的老婆究竟封了個什麼娘娘,史無記載,查不出來。不過,失傳的《英雄記》裡有一段描寫,似乎能隱隱綽綽地看到她在幕後操縱一切的影子。
“卓侍妾懷抱中子,皆列侯,弄以金紫。孫女名白,時尚未笄,封為渭陽君。於眉城東起壇,從廣二丈餘,高五六尺,使白乘軒金華青蓋車,都尉、中郎將、刺史二千石在眉者,各令乘軒簪筆,為白導從,之壇上,使兄子為使者授印綬。”弄出這樣一個不倫不類,不合章法的場面,顯然有女人爭一份風光的動力在內。古禮女子十五曰笄,未笄,也就是說不到十五歲的女孩,再早熟,未必懂得要這種殊榮的。顯然,這個場面是為了滿足這個女孩的什麼人的慾望,才安排的。除了董卓的老婆能指使他外,想不出別人有這大面子了。當然也有可能,董卓另有所愛,被貂蟬迷得神魂顛倒,不得不對他太太做出的姿態吧?
以上三件事,雖是惡行累累,終究還是有範圍的禍國殃民。但他所作的第四件事,大開殺戒,弄得無國無民,一片焦土,就成了千古唾罵、萬劫不復的敗類了。
好像所有這類報復狂人,無論他得手以後,是一國之主也好,是一邦之長、一方之首、一界之頭也好,不掃蕩乾淨敵手對頭,天底下只剩下他孤家寡人一個,他那心頭之恨總也解不了似的。希特勒殺猶太人,十字軍殺異教徒,就是這種殺紅了眼的典型。
董卓的惡行真是罄竹難書。
他曾“遣軍到陽城,時值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斷其男子頭,駕其車牛,載其婦女財物,以所斷頭系車轅軸,連軫而還洛,雲攻賊大獲,稱萬歲。入開陽城門,焚燒其頭,以婦女與甲兵為婢妾”。
“嘗至眉行塢,公卿已下祖道於橫門外。卓豫施帳幔飲,誘降北地反者數百人,於坐中先斷其舌,或斬手足,或鑿眼,或鑊煮之,未死,偃轉杯案間,會者皆戰慄亡失匕筷,而卓飲食自若。”
“卓獲山東兵,以豬膏塗布十餘匹,用纏其身,然後燒之,先從足起。獲袁紹豫州從事李延,煮殺之。”
最大的罪行,莫過於董卓執意從洛陽遷都到長安大屠殺了,那是駭人聽聞的焦土政策,三光政策,這種報復的瘋狂性,令人髮指。“卓即差鐵騎五千,遍行捉拿洛陽富戶,共數千家,插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