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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存有不同於不同中又有同的存在呢?這個能見的作用,假若認為與光明、黑暗、虛空,原來都是一個體性,可是光明與黑暗二者原來是互相交代的;黑暗時就沒有光明,光明時沒有黑暗。如果見性與黑暗是一體,光明來了,見性應該跟黑暗喪失,同樣的,黑暗來了,見性應該跟光明消失。見性既然會喪失滅亡,何以能夠見明見暗呢?如果說明暗自己雖有不同,能見的作用,本來沒有生滅,所謂一體又怎樣能成立呢?假若認為能見的精明,與光明黑暗等現象,不是同一個體性,那麼,你離去了明暗,以及虛空,去分析這個能見作用的本元,又是個什麼形相?離開光明與黑暗,以及虛空,這個能見作用的本元,也就等於沒有了。如果明暗與虛空,三種現象都不相同,能見的自性,卻從哪裡去建立?而且光明與黑暗,根本是相違背的,它又怎樣能和它們是同一個體性呢?可是見性離開明暗與虛空三種現象,本來就沒有,它又怎樣不是和它們同一個體性呢?再說:分析虛空與能見的作用,本來都沒有邊際,何以二者不是同一個體性呢?同時看見光明又可以看見黑暗,可知能見的自性,並沒有改變,何以同明暗是一個體性呢?你再仔細觀察,特別仔細去研究,光明發千本陽。黑暗是從夜色。通達屬虛空。障礙屬大地。這個能見的作用,究竟從哪裡而出呢?能見的作用是有靈靈咀明的知覺性,虛空卻是賓頑的,兩種本來不能和合。難道這個能見的精明,根本是莫明其妙,無中生有的嗎?如果認為能見、能聞、能知、能覺的自住,是圓滿周遍的,本來沒有動搖,就應當知道它和無邊無際的虛空,與變動性的地、水、火、風,統名叫做大大種性。雖然種性作用,各有差別的性質,其體本來圓滿。都由自性本體的功能而起用,元本是沒有生滅的。(物質與精神,顯見不同,而都互相有關係,互相影響變化。)只因你自心沉迷,不能領悟你的見聞覺知的作用,本來都是自性本體的功能。你應當觀察這個見聞覺知的功能,是有生有滅?是相同或相異?或是不生不滅?不同不異呢?你全不知自性本體的功能中,具有能見能覺的精明。這個能見能覺的精明,發起靈明見物的作用。自性本體,仍然是清淨本然,充滿周遍宇宙間。隨一切眾生心力的作用,依照知識學問的所知量,用之在眼,就能遍見虛空宇宙間的物象。在耳,就能聽。在鼻,就能嗅。在舌,餓能嘗。在身,就能觸。綜合名之為心靈,又能感覺各種身心內外的作用,而能瞭然覺知。它是虛靈朗然,充滿周遍在宇宙虛空間,豈有固定的所在?只是依循身心個性的業力而發生作用。世間人缺乏智慧去認識體會,誤認是因緣所生,或認為是自然的效能。其實,都是用意識思想的心,去分別忖度,去推求其究竟真理。只是一種言語的抽象理論,卻沒有真實的義理。

(7) 意識的作用。意識的效能並沒有根源,都從六種根塵妄出而生。(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你現在遍觀在座的大眾,眼睛隨便地巡轉一遍。這個眼睛,猶如鏡子照東西一樣,沒有分析辨別的作用。但是你的意識在其間,次第指出,這個是某某,那個是某某。這個明明瞭了的意識,是從所見而生?還是從外界的色相現象而生?是生於虛空?抑或是無因自生,突然而出的呢?假若這個意識的效能,是從所見而生,如果沒有明暗與虛空色相四種現象,根本沒有你的所見。所見的效能尚且沒有,從哪裡去發生意識呢?假若這個意識的效能,不是因所見而生,是從外界的現象中產生。你的意識,既不能見明,又不能見暗,明暗都不能看見,就沒有色相與虛空。色相現象尚且沒有,意識從哪裡發生呢?如果是生於虛空;便不是色相,也不是所見之性了。不四所見,就不能辨別虛空,自然不能知道明暗與色空的現象。不是色相,便沒有攀緣,那個能見聞覺知的作用,就沒有地方可以安立。離開見性與色相兩種,絕對的虛空,等千沒有。如此即使有物存在,也就不是物相了,縱然再用意識去思惟,又可以分別得到什麼呢?如果認為無因自生,突然而出,何以在白天,不能看見月亮的光明?你更仔細審查觀察,能見的功能,寄託你的眼睛才發生作用。凡是包機都是目前的現象。可以指出狀況的才是有,沒有現象的就是無。這樣你審查這個意識作用,因為什麼所產生?意識的作用是活動的,能見的功能是澄清湛然的,兩種本來不能和合。聞聽與感覺知覺的作用,也同是這個道理。都各自有獨立的性質,不能和合。難道這個意識的作用,根本是莫明其妙,無中生有的嗎?假如認為意識心本來沒有所從來的。就應當瞭解能見聞覺知的自性功能,也本來圓滿湛然,它的效能並不從其他事物所生。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