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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的老張夫婦和年輕人在村外的山腳下新建了一間簡陋木屋。辛苦大半輩子,老張夫婦總算是苦盡甘來。年輕人吃苦耐勞,捨不得老張夫婦動手,獨自修補木屋,新做傢俱器皿,手腳嫻熟,沒出四天工夫,一一俱全,與張豐村的老屋相比,天差地別,煥然一新。年輕人見木料尚還剩下幾塊,便又做了兩張搖椅,而二老這些時日總愛躺在搖椅上與年輕人說笑,生活愜意,衣食無憂。期間,二老見識到年輕人身手不凡,削木劈柴如見刀光劍影,方知其乃習武之人,問姓名,年輕人搖頭稱無名無姓,浪兒一個,之前江邊戲水溺入魏江,若非二老相救定然橫屍荒野,因此願做義子服侍二老好以報大恩大德。老張夫婦不經思索,欣然受之,並取其名,張孝志。

好景不長,搬出張豐村七天未到,張孝志驟得怪病,髮絲脫落,指甲色變紫且伸長,面板潰爛風乾,面瘦如骨,齒臼陸續脫落,脾性暴躁十分,時常失控近於癲狂,一旦發作就往外邊跑。老張夫婦起先也被嚇得不輕,甚至一次差點被傷及,但畢竟是二老認的不似親子勝親子的義子,每當張孝志癲狂跑到外邊,由於張老婆子腿腳不便,心懷憂慮的老張只好獨自漫無邊際去尋,即便清楚張孝志清醒後會自己回來。幾十年土生土長,老張可十分清楚這幾片深山中幾處常有猛虎出沒,吃人不吐骨頭,縱然義子張孝志身手過於常人,可難保也鬥不過山中的畜生。這回張孝志不知是第幾次癲瘋“外出”,老張尋遍前者可能去的地方,甚至孤身冒然入猛虎出沒的深山,卻如何也找不到張孝志,尋尋覓覓整整兩天依然無果。回家一趟仍沒看到張孝志回家身影的老張腦中忽然冒出怎麼想也不可能的念頭,內心大驚,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起身往生養自己幾十年的地方趕去。

當老張還未踏進張豐村立有刻寫三個大字石碑的村口,撲鼻而來的便是一股淡淡血腥味,大驚失色,輕手輕腳小心進村,還未走幾步的路程,忽而聞見幾聲竭斯底裡的慘叫,張豐村總得就留下那麼幾口人,老張一聽就瞭然是前不久還當面破口指罵自己的張紅丫頭,不覺中腳步加快了幾分,途中所經幾處居然血痕遍野,而後一拐角處驚鴻一瞥,首入眼簾的,千想萬想的老張不管如何行思坐想,都想不到如此之場面,曾一度以五穀雜糧為食的凡人且更是自己的義子,正趴在一具女屍上狼吞虎嚥地啃食其尚且溫熱的血肉,猶如流傳的異事中那了無人性嗜血成性專吃人血肉的夜怨,嚇得老張臉色一時間無了血色,腿腳抖顫地躲在幾步遠處的牆後,大氣不敢喘。

良久過後,老張神色總算恢復些許,小心翼翼將頭探出,卻陡然間見到一張滿臉血腥的臉近在咫尺。

又是幾聲慘叫,沒了動靜。

可憐身在幾百米開外的張老婆子不得而知,依然滿懷期待又幾分擔憂地等候父子回家。

可連續等候兩日之久,張老婆子還是沒等回父子二人,心中忐忑萬分,焦慮不安之下,拄著一根木杆獨自一人外出,稍坑窪的路就得摔跤,皮肉傷沒少受,卻仍是鍥而不捨地去尋父子二人,好在腳下是從小長到大天天走過的泥土,倒不至於迷途,只是步履蹣跚,邊走邊呼喚父子二人,但始終得不到回應。尋至臨近暮時,張老婆子在山腳下躊躇不決許久後,終還是斗膽涉足山林,沿山路緩緩而上。

黃昏夕陽似嬌娘逢見心儀之人幾分靦腆落在枝頭,山林棲樹叢的蟲鳥百聲。

林間露天下有一塊山石,兩個上山狩獵的農家人悠然坐於其上,相談甚歡。

聊過一通後,滿腮黑胡的壯漢看看天色,聲如悶雷,說道:“天色也不早了,這時正好是野味出來覓食時段,這片山林一帶野味尤多,再等一會功夫咱倆到埋下傢伙的地方瞧瞧,不說全能逮著兔子山雞啥的,但至少一兩隻起碼是有的,嘿,這老朱俺可是敢打包票的。老王,你可不知道,上次運氣好的不行,在這俺就一口氣逮著八隻野味,賣了七隻,剩下的那隻回家讓媳婦燒了吃了,味道可絕啦,包你兒子庭仙喜歡。不過可不能貪心等久了,不然天黑下來就不好辦了,此山有猛虎,若是遇上,九死一生都不好說。聽說這幾年來好幾人被猛虎吃的骨頭都不剩。”

老王一副老實人模樣,點點頭,隨即略些怨道:“瞧你還好意思說,要不是你拉著我家庭仙嚐嚐野味一發不可收拾,豈會隔三差五嘴饞得不行往你老朱家跑?”

老朱拍著肚皮哈哈大笑,道:“你兒子庭仙跟你一個樣,生的性子隨你,臉皮子薄,每次跑到俺家說是來找我兒子土豆玩,可哪次不是瞧瞧私底下問土豆有沒有抓到野味回來,這熊娃逗得不行,每次土豆在飯桌上說了後可把俺和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