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價格!這樣長宏自己是可以多賺錢的。可是TLC得就不同了,他們的“經銷公司”完全不賺錢,完全用出廠價甩貨給零售商,這樣零售商都要聚過來了吧?聚過來之後,直接簽訂排他性合同!封死長宏進場的路!這樣一邊損人,一邊利己!多好的方法?
什麼?這樣的話TLC還要多養活一批“經銷商”,而且還是出廠價直接銷售給零售商,其實是虧本?非也!TLC的“經銷商”平價甩貨,這得吸引多少零售商,然後這種平價策略出貨多了,現金流就要多少?這種現金流那隻要截流個一個月,存在銀行的利息是多少?如果是借給了金融機構呢?這樣,如果拿了零售商的總共10個億後30天才發貨,這10億在30天裡能創造的利息,搞不好都要跟生產十億元電視機的利潤差不多了——別忘了,為了跟外國牌子打市場份額,各家在賈鴻漸的統領下進行價格戰,本身純利都已經到了5%這樣可悲的地步了!
有了這樣的一個新模式,他李東生就不怕自己搞不定長宏!賈鴻漸能想的出來這種策略麼?倪潤豐能想的出來這種策略麼?這策略,那真心是又不虧自己,還能展現出賠本賺吆喝的樣子,最後不僅大賺一筆還能坑了競爭對手,簡直就是這個年代最天才的商業智慧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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