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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再謀害

萬計,你當她就是個好的?”

哼!不好,就沒一個好的。

陳留殺了數以萬計的人,而她殺上可數幾人、十幾人又算什麼。

殺人多的,成了功臣、英雄;而這殺得少的,反成了邪惡、陰毒之人。

陳宏道:“殺莫氏,若不想惹禍,就得乾淨俐落,還得不讓人發現是我們。榮國府做主拿大權的正是莫氏,她若一死,陳安不足為慮。”

陳茉點破一個事實,“陳蘅此次歸來,與過往不同。陳葳雄心壯志,娶了袁東珠之後,亦非同過往。”

他們就未將陳蘊放在眼裡。

謝氏是謝家嫡長女,處處以宗婦自處,驕傲、清高。

這樣的一對夫妻,若在盛世,能過得極好,可這不是盛世,而是兵荒馬亂的亂世,步入都城不出十里,必有山賊、必有搶奪之事發生。

柳氏道:“八月十八,莫氏要帶兩個兒婦、女兒去皇澤寺上香,若要下手,這就是最好的時機。只死一個不好辦,全殺了!”

陳茉勾唇笑道:“莫氏一死,陳葳夫婦必然守孝三年,他就不能再去烈焰軍。”

這,可真是一個好機會。

如果榮國府的女眷全死了,府裡必無人打理,說不得會請西府去幫忙。

無毒不丈夫,不毒就會被人欺壓。

如果莫氏的女眷盡數斃命,就憑陳安父子三人,還撐不起榮國府。

柳氏陰沉著聲音,“若是陳留的子孫全死了,榮國公的爵位就能落到我兒身上……”

憑什麼?

即便這爵位是陳留浴血奮戰用自己的戰功和性命換來的,她嫁到了陳氏,這爵位就是陳氏的,只要陳安父子死了,就能被她兒子所得。

她要的,是陳朝剛的妻室之位;她要的,是榮華富貴,更是光鮮耀人……

只要成功了,誰管她用過什麼手段。

柳氏握緊拳頭,眸子裡噴出烈烈的火焰。

一決生死,她不怕狠,只怕自己不夠狠。

陳安高高在上,可她們兒了卻丟了官身。

這樣的身份,怎能替陳茉謀到尊貴的名分。

若是陳茉成為榮國公嫡女,嫁與皇子就得為正妃。

榮華富貴,指日可待,但在成功之前,必須有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