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論敵。其“情人制”的理論大體如下:……男女的交合本為樂趣,而愛情的範圍不僅限於家庭之內,故隨時勢的推移與人性的要求,一切婚姻制度必定逐漸消滅,而代為“情人制”。
顧名思義,情人制當然以情愛為男女結合的根本條件。它或許男女日日得到一個伴侶而終身不能得到一個固定的愛人。它或許男女終身不曾得到一個伴侶,但時時反能領略真正的情愛。它或許男女從頭至尾僅僅有一個情人,對於他人不過為朋友的結合。它也準有些花蝨木蠹從中取利以欺騙情愛為能事。但我們所應讚美者,在情人制之下,必能養成一班如畢達哥拉斯所說的哲人一樣,既不為名,也不為利,來奧林比亞僅為欣賞;也必有些人如袁枚所說的園丁,日常與花玩膩了,反與花兩相忘。實則在情人制的社會,女子佔有大勢力,伊們自待如花不敢妄自菲薄。男子勢必自待如護花使者的愛惜花卉,然後始能得到女子的愛情。愛的真義不是佔有,也不是給予,乃是欣賞的。
……在情人制的社會,男女社交極其普遍與自由,一個男人見一切女子皆可以成為伴侶,而一個女子見一切男人皆可以為伊情人的可能性。總之,社會的人相對待,有如親戚一樣:笑臉相迎,嬌眼互照,無處不可以創造情愛,無人不可以成為朋友。門戶之見既除,羞怯之念已滅,男女結合,不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全恃他創造情愛的才能,創造力大的則為情之王情之後,其小的則為情的走卒和情的小鬼。
……在情人制之下,社會如蝶一般狂,蜂一般咕啜有趣,蚊群一樣衝動,蟻國一般鑽研。人盡夫也,而實無夫之名;人盡妻也,但又無妻之實。名義上一切皆是朋友;事實上,彼此準是情人。張競生在法國生活八年,多次獵豔尋情,拈花惹草,深得其中樂趣。再加上他讀過托馬斯·莫爾的《烏托邦》、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聖西門、傅立葉的空想社會主義著作,他主張“情人制”,乃是順理成章。可是國內那些觀念保守的人、頭腦僵化的人、性格沉悶的人、感情板滯的人,更別說以捍衛世道人心為己任的衛道士們,實在不能接受這套“歪理邪說”,他們視之為洪水猛獸,痛加攻訐和詆譭。有人認為,張競生以蜂、蝶、蚊、蟻四物為喻,等於自己抽自己的耳光,已足證“情人制”是下三濫的貨色。他們全都是情緒化的,不講道理的,輕則惱怒,重則忿恨,張競生還哪有辯解的地方?至於他所提倡的“外婚制”,從優生強種的立場出發,建議中國人多與俄國人、歐美人、日本人通婚,漢人多與滿、蒙、回、藏人通婚,南方人多與北方人通婚,也被人嘲笑為瞎扯淡,當時表兄妹開婚尚被贊為親上加親,是人間美事,張競生的優生強種說就顯得過於超前了,非一般智力者所能接受和贊成。像德齡女士(近代華裔旅美作家)那樣見過世面的女子,不願由慈禧太后作伐嫁給王孫公子,而願嫁給美國人,實在是不可多見的範例,由她來支援張競生的理論當然不錯,可是顯得太勢單力薄了。一向主張“肥水不落外人田”的中國人,對“外婚制”的理解和接受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
回國執教(2)
1922年4月19日,美國生育節制專家山格夫人訪華,由胡適擔任翻譯,張競生陪同,在北京大學講演其理論。張競生一向主張節育,乘此機會,極力介紹山格夫人的主張,可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收效甚微。亂世中保種不易,再加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積穀防饑,養兒防老”的舊思想作祟,正確的節育主張無疑是出現在一個錯誤的時間和一個錯誤的地點,難怪在知識分子密集的北京也很少有人喝彩。
有一次,張競生經過上海,汪精衛請他吃飯,汪氏子女滿屋,有些不好意思地說:“我也是贊成節育的,但結果竟是這樣呵!”這說明贊成節育的人尚且不能少生,更何況那些反對節育的人。張競生認為:“男女交媾的使命,不在生小孩,而在其產生出了無窮盡的精神快樂。”他還改動古詩句“美人自古如名將,不許人間見白頭”為“美人自古如名將,不許人間見兒孩”,勸女人不要輕易懷孕。若要小孩,則須出於優生的考慮,選擇惠風和暢的日子,以大自然為洞房,以樹影為花燭,享受和諧的性愛,由此而孕的胎兒,將來不是英雄,便為豪傑,其次也會是才子佳人。張競生的節育理論大受社會的咒罵,招致許多侮辱之詞,他反正久已習慣了,即使大糞澆頭,他也不再抱怨什麼。
1923年4月29日,張競生在北京《晨報副刊》上發表了《愛情的定則與陳淑君女士事的研究》一文,引發關於愛情的大討論。事由是:1922年3月,張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