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使用巨型飛艇進行戰略運輸的研究專案很感興趣。
當然飛艇也的確有很多問題。首先就是速度過慢,發展到極限的飛艇其飛行速度也不過200千米/小時左右。雖然有著巨大的經濟優勢,但是對於軍用航空器來說太過緩慢。
其次是防護能力差,巨大升力氣囊就是攻擊的最好靶子,就算是使用多個氣囊,填充氦氣,面對射過來的子彈也依然沒有絲毫的安全可言。
不過在20世紀初,約亨認為飛艇,還是有相當的價值的。這也是它決定花巨資研究飛艇的原因。
首先就是飛機這種航空器的不成熟,這個真正的天空霸主在前期的給力給了飛艇極大的生存空間。
在人類擁有了飛上藍天的翅膀之後,飛機這種小玩意在很多人的眼中也就是個新奇的玩具而已。操縱困難,毫無載重能力,讓它們裝上武器去作戰,在有射擊協調器前甚至會打壞自己的螺旋槳,讓它們去偵察,卻沒有將資訊傳回的手段,不得不讓飛行員寫個小紙條裝在金屬筒裡把情報扔到己方的陣地裡去。
所以飛機在誕生初期的十年內,也就是個人類為了追求速度和翱翔於藍天的樂趣才不斷髮展的競速工具而已。
而飛艇則不同。除了飛行速度慢、防護力差,受到攻擊基本就是死路一條這是個硬傷外,無論是載重、可操控性還是留空時間都遠勝飛機。因此就讓缺點十分明顯的飛艇有了用武之地。
約亨對飛艇的未來規劃大致定為四點。
第一點當然是作為武器投入戰鬥,這當然是最危險的一種使用方法,但是卻是沒辦法的選擇。因此在這個時代,沒有什麼比飛艇更有效的炸彈載具了。
高空轟炸在約亨看來是比叢集炮擊更有效、更有威脅的攻擊手段,首先是威力問題,炮彈要承受火藥推動的力量必須保證足夠的彈體強度,這必然導致彈體厚度的增加,留給炸藥的空間必然縮小。
以一戰最強公路機動攻城巨炮大貝爾莎為例(注1),420毫米口徑的大貝莎發射的炮彈重達820千克。然而裝藥卻只有50千克,裝填係數不過6%出頭。這種巨炮輕鬆摧毀了烈日要塞的可以抵擋210毫米重炮轟擊的穹頂,為德國人開啟比利時的通道發揮了巨大作用。
但是大貝爾莎自重42。6噸。兩門大貝爾莎所組成的重炮連需要283人的龐大部隊來支撐它的應用。由於重量巨大,因此必須拆成數個部分才能進行運輸,必須使用吊車才能進行組裝,到達炮兵陣地後的準備時間就需要6個小時。
而這兩門炮從裝上火車,到在列日準備完畢耗時3天,加上因為只有兩門炮,所以徹底摧毀列日總共12座堡壘又花了3天,這讓德軍被擋在列日6天完全沒有推進。
然而就在這被浪費的6天內,法國人獲得了足夠的時間來加速他們的動員行動,為之後的馬恩河戰役的奇蹟打下了基礎。
然而如果使用航空器進行攻擊情況則會大不一樣,只需要進行前期準備,航空器完全不需要在運輸—部署—準備—攻擊這系列環節中浪費時間,而且航空器的速度也快得多。從而有著重炮叢集難以企及的機動性、靈活性和時效性。
二戰初期德國人的閃電戰能打得如此順暢靠的可不是重型古斯塔夫這種超級巨炮,而是靠著斯圖卡的有效支援,德國人才能夠長驅直入,地空協同打的法國人和蘇聯人找不著北。否則就憑德國人手上那一點點可憐的裝甲力量,真的等重炮部署完再進攻,到時候就是被法國和蘇聯人的裝甲優勢和兵力優勢教做人的節奏。
而且航空炸彈可不像炮彈那樣有諸多限制,不需要過分強調彈體強度,其裝藥量可以達到近乎喪心病狂的70%,因此對無防護目標,炸彈的威力是同等重量炮彈的10倍以上。即使是對有防護目標,從高空下落的重力加速度也足以讓一些不那麼堅固的目標被砸個粉碎了。
但是這個時候的飛機實在是太不給力了,那些所謂的所謂重型轟炸機的載彈量實在慘不忍睹,就算是二戰末期。堪稱經典的漢德利?佩奇公司1918年製造的v/1500四發重型轟炸機載彈量也不過只有區區3。4噸,在飛艇動輒5噸以上的載彈量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讓飛艇帶著數噸重的炸彈從對方的頭頂傾瀉而下,巨大的爆炸在敵人的堡壘上綻放。宛如世界末日般的情景足以瓦解最堅定計程車兵的抵抗精神。
當然了,這種使用方式顯然是危險的。因為為了保證轟炸精度,飛艇的飛行高度不可能太高,因此面對高射火力或者是戰鬥機都是相當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