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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五年前的卷宗

按照黃毛的說法,當時他去體校找朋友,路途中偶遇尹達,因為兩人之前在飯店有過爭執,遂當場就起了口角。

尹達仗著體校是他的地盤,便揚言要打黃毛,黃毛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才被迫反抗。

二人扭打在了一起,黃毛用石頭失手將尹達打成了重傷,因為害怕,所以他當時立刻逃離了現場,第二天在意識到事情的嚴重程度之後,遂主動到警局自首,希望得到寬大處理。

方叔在考慮了現場的所有因素之後,認為是尹達主動挑釁,才造成了之後無可挽回的後果,不過黃毛因為防衛過當,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法庭在考慮了多方面的因素之後,最終裁定由黃毛負責尹達所有的醫療費用,並判處其因為過失傷人罪入獄服刑五年。

而尹家在收到了黃毛給出的補償款之後,也就沒有再繼續追究下去了,這起案子也因此塵埃落定。

看到這裡,就連路遠這種沒腦子的人都能想象的到當年的情況肯定不簡單。

一來,以尹達那種身體素質的體校生,就算在被黃毛偷襲的情況下,轉瞬間也能把他打得屁滾尿流。

能把尹達打成那種樣子,現場絕對不止黃毛一人。

二來,當初黃毛不過是一個跑街的馬仔而已,絕對不可能隨手拿出數十萬的醫藥費擺明這件事情。

真正將尹達打成重傷的傢伙,肯定是那位羅姓大哥,而黃毛的行為,不過是替那位大哥頂罪罷了。

這也多少能夠解釋了,為什麼黃毛從監獄出來之後,立馬就飛黃騰達了。相信在暗地裡,那位大哥肯定也給了他不少的好處。

其中最讓我氣憤的是,這麼明顯的案子,方叔竟然絲毫不過其中的緣由,竟然真的以黃毛過失傷人而了結了這起案件。

放走了那位羅姓大哥不說,當時的尹達,正值青春年華,他並未做錯任何事情,卻無故被人打成終身殘疾。

難道他所經受的這些不公,是這區區二十萬賠償就能解釋的嗎?

“說實話,當時我看到這份卷宗的時候,比你還要更加吃驚。”金邊眼鏡瞥了眼路虎車的後視鏡,有些無奈的開口道:“我一直十分尊敬方叔的為人,卻沒想到,他年輕的時候竟然能幹出這樣的事情,看起來,當時在黑金案裡,他。。。”

“好了,所以接下去應該怎麼辦?”我徑直打斷了金邊眼鏡接下去的話語,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我不可能會將更多的精力放回到黑金案上,當務之急,應該先解決了手頭的任務。

雖然氣憤,可我還是保有理智的,回憶了一下卷宗裡的內容,我發現其中有兩處很關鍵的點。

第一個,尹達和他的妹妹尹佳慧關係很好,所以哥哥為了妹妹的清白,甚至直接敢直接拿起菜刀同那些傢伙拼命。

第二個,在那場判決黃毛是否過失傷人的庭審中,尹達的妹妹從頭至尾都沒有出現過。卷宗中給出的解釋,是因為身體不適,所以缺席了庭審。

我想不明白,究竟多不適的身體,才能使得她缺席瞭如此重要的庭審呢?那可是關乎自己哥哥後半生啊!

而且尹家在收了賠償金之後,也就沒有再提起上訴了。難道,他們的家人就真的甘心尹達的後半生被那些混蛋給毀了嗎?

我的第六感告訴我,尹家應該會成為其中的關鍵點,而他的妹妹尹佳慧,正是本案最大的突破口!

現在是夜裡七點鐘,離著最終的時限,還有不到十四個小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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