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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石 頭 記 一場愛情就這樣突如其來。兩個甜蜜的人就此退出了殺人遊戲。“壞人”偶爾會想起那個春風沉醉的晚上,一時間竟有些恍惚:是我殺了她還是她殺了我?

上帝在我裡面

每天傍晚,他都會出現在街上,蓬頭垢面,神色卻嚴肅。大家都叫他瘋子,當然是因為他的確是反常的。比如他的穿戴,冬天單衣,夏天棉襖。那衣服已經看不出本色,領口袖邊肘部都被時間磨得油黑髮亮。有時,他嘴裡咿咿呀呀地喊著,指手畫腳,就在街中間站著,沒有人聽得懂他的意思。當然,也沒人願意靠近他一點去探個究竟。他是骯髒的,他是反常的,所以他是寂寞的。

這條街是城裡頭一條有名的飲食街,食客甚多,討吃喝要散錢的乞丐也不少。你看他樣子像乞丐,卻不像有些乞丐那樣沒有尊嚴。誰也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但他表面的生活都被從街上走過的人看在眼裡:他的家當就是一堆破布和一個裝洗衣機的硬紙箱,隨處安身。偶爾,他會把撿來的破紙箱包裝盒什麼的點成一小堆篝火,自己蹲在旁邊,在火上燒烤一些看不出名堂的東西來吃。別人曾經給過他兩個更新更牢固一點的洗衣機紙箱,他卻不替換原來的破箱子,還是一把火燒了。他總在垃圾堆裡翻撿著什麼,經常看他拿著些被人扔掉的藥片保健品什麼的一把一把吞嚥,倒沒見過他生病。看起來,人要想過他這種特立獨行的日子,還得有他這麼個不怕糟蹋的身體。有天早上,他進了牛肉麵館,夥計趕緊奓著手衝過來要把他趕出去,他卻不知從什麼地方掏出兩塊錢來,擋住了夥計一串惡言惡語。沒人願和他同桌吃飯,剛好,他就大模大樣地佔用了整整一張大桌子細嚼慢嚥。人們心裡都暗自嘀咕,見過瘋子,沒見過這麼瘋的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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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記(2)

如果不出意外,他這個人就應該像一捧塵土一樣被風吹走,不留半點痕跡。可他卻透過一起事件把塵土固定下來,變成一疙瘩硬硬的土塊。有所學校在那條熱鬧的街旁邊,經常有些社會上的小混混聚集在學校門口,或者劫男生的錢,或者戲弄漂亮的女生。這種壞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警察或校方似乎都拿他們沒什麼辦法,校門口於是成了一個讓學生們心驚肉跳的地方。可巧有一天下午放學時瘋子經過那裡,見一個女生正被幾個混混糾纏著,眼淚幾欲奪眶,旁邊的人都敢怒不敢言。誰都知道,被這幫小混蛋纏上可是件大麻煩。誰想瘋子徑自衝上前去,長手長腳地揮舞著,口裡嗚嗚哇哇,很憤怒的樣子,劈面就給了那打頭的小混混一拳。這之後,誰也不知道那幾個小混混手裡的刀子是從哪裡來的,反正瘋子身上的破衣服沒一會兒就變紅了。你知道的,再怪再瘋的人,身上也流著和我們一樣的鮮血。

他就這麼死於一起暴力事件。看起來,他的行為類似於見義勇為,但誰會在乎一個瘋子的死呢?他沒名字沒家沒親人也沒朋友,只給人們留下了大約不超過三天的談資。有好事的閒人在他那類似於小屋的硬紙箱內壁發現了幾個歪歪扭扭的粉筆字:上帝在我裡面。那行字的旁邊,是廠家提醒“請勿倒置”的向上箭頭。

哎呀,有誰知道一個瘋瘋癲癲的人心裡都在想些什麼?

十年設一局

“銅奔馬挖出了三個,一個藏在省博,一個賣到了歐洲,還有一個在×××手裡,你要不要?”如此沒有創意的故事,偏偏就有人相信。

話說這銅奔馬可是件大大有名的物事,如今中國旅遊的標誌便是它:一匹飛奔中的馬,昂首嘶鳴,揚尾御風,三足騰空,一足踏在一隻正展翅翱翔、回首驚視狀的飛鳥上。所謂“馬踏飛燕”,就是這件青銅器。銅奔馬出土自甘肅武威雷臺的一座東漢將軍墓裡,一出世便名震天下。顯然,誰要是得手了這樣的東西,跟中了大獎也沒什麼區別。而據說一個人中大獎的機率,與他被雷劈的機率是一樣的。被雷劈了,不死也得扒層皮吧?

老莫是鐵路子弟,出身貧寒,小的時候拾過煤核,扒過車皮,打過群架。長大了,接了老爹的班,在跑廣州的車上當了個列車員。他倒香菸、賣磁帶、帶走私表、販服裝,啥來錢幹啥。一來二去的,手裡竟也有了些資本,於是便開起了火鍋店。他本來是混混出身,做生意也使出些混手段:見誰家火鍋店生意好,便指使僱來的體工隊摔跤手和那大廚談判——“要麼給你一筆錢馬上離開,要麼到我店裡來幹!”一時間,他的火鍋店生意旺極,誰敢與之爭鋒?“男人有了錢便學壞”,紅磨坊夜總會、百樂門歌舞廳到處都有他的身影。都好著那麼幾個小姐,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