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瞭解吃透。
生活從來都是過給自己的,快樂與否都只有自己才心知肚明感受得最清楚。還是把這類問題留給當事人自己去處理吧,要求別人發生改變,始終都是皇帝不急急太監,到頭來急死的太監既沒看到皇帝改變,自己還落得個靈異他處,犧牲得既沒意義,也沒價值,不若當初放任不理。
世間萬物,都只是個人意像的投射,並沒有真實的意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非常享受,那就好好的一個人自在享受,大可不必一定要教別人如何依法照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必強求一致,不必把別人的問題壓到自己的身上,替別人去沉重,疲憊自己。
正在讀一本好書《告別娑婆》,漸漸學會了這個道理,正所謂黑白涇渭,各司其職,他死他痛他傷,都是他自己的業和命,誰能真的替他?
他的命,讓他自己去經歷,我們只需要做好我們自己。
單身生活,時尚還是罪過?
有人說,單身女人是“社會公害”;也有人說,單身是一種新的時尚。
不管外界對單身女人的評價如何,單身意識是幫助女人獲得生活幸福感的重要途徑。當你擁有了單身意識,生活就會開始進入加法狀態,因為即使什麼也沒有,你也還是一個完整的獨立個體,生活不會因為沒有愛情沒有男人沒有其他那些附加的東西而呈現出不斷耗損的下降狀態。
根據民政部的最新統計結果,最近幾年,我們國家的未婚人數每年以28%左右的比例逐年遞增。這說明,主動選擇單身生活的人越來越多。選擇單身需要的不僅僅是勇氣,還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有人說,女人單身是心虛的表現,是骨子裡的不自信讓她對婚姻充滿恐懼。事實或許只是單身女人通常比較挑剔,苛求更完美的生活,認為婚姻不僅僅是一種合作關係,還應該有愛情的因素。沒有愛情的婚姻,對於一個對生活質量要求較高的女人來說,是不能夠容忍的,所以她們寧可選擇單身。
主動選擇單身是因為對自己更負責任,她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需要的是什麼,她們肯對自己的生活狀態負責,而不是被動地選擇自己並不想要的東西,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姻和愛情的確有所不同,沒有做好心理準備而匆促進入婚姻,不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另外一個人的辜負。
至於說單身女人是社會公害,這個詞說得有些偏激,因為一個婚姻的穩定與否,並不取決於第三者,而取決於婚姻中的兩位當事人。如果婚姻本身沒有裂痕,第三者再怎麼費勁那隻腳也無空可插。
換個角度去講,每個人都是獨特的,都有自身的魅力可發掘。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想要的任何一種生活方式,單身只是其中的一種。無論你選擇了哪種生活方式,獨身、結婚或有伴侶但不結婚,都始終要記得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你首先是你自己,你是單獨的一個人,如果你能夠首先把自己這個個體經營好,你的生活就會處於一種加法狀態。有一份美好的愛情,加二十分;有一份好的工作,加二十分,這些統統都沒有,你也沒有什麼損失,因為你還是原來的你自己。
有單身意識的女人,這便是我所理解的單身女人的概念。
只有第三性
猶太人祈禱時說:“感謝上帝……沒有把我造成一個女人”,而他的妻子也順從地說:“感謝上帝按他自己的意志創造了我。”
柏拉圖在感謝眾神的禱告中,首先感激的是把他造成了一個自由人而不是奴隸,然後才感激把他造成了一個男人而不是女人。
17世紀有一位不太出名的女權主義者普蘭?德?拉?巴雷說:“制定和編纂法律的人都是男人,他們袒護男人,而法理學家則把這些法律上升為原則。”
當代法國最傑出的存在主義的女權作家、女學問家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她的經典著作《第二性》裡曾說到:“立法者、教士、哲學家、作家和科學家都很想證明女人的從屬地位是天經地義的。男人創造的宗教反映了這種支配願望。在夏娃和潘多拉的傳說中,男人把女人當做敵人。他們還利用哲學和神學來助威,如亞里士多德和聖?托馬斯的語錄就是如此。自古以來諷刺作家和道德學家都以揭露女人的弱點為樂事。法國的文學充滿了對女人的野蠻指控,對此我們已司空見慣。這些敵意有些也許是有根有據,但一般來說是空穴來風。”
19世紀,由於工業革命使女人加入了產業大軍,她們的經濟基礎,那些反對她們的人越來越具有攻擊性。為了證明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