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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由陝南山區的洛南縣遷入庫區;

賴某某(賴某之弟),一家4口人,由陝南山區的洛南縣遷入庫區;

高某,一家6口人,由陝北高原的黃龍縣遷入庫區;

王某某,一家4口人,由陝北高原的綏德縣遷入庫區;

謝某某,一家5口人,由內蒙古自治區某旗遷入庫區;

……

非移民進庫問題導致另一違法現象出現:由於這些人是以不正當的手段和渠道非法進庫安置的,所以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如今都具有兩處戶口,即:原所在地的戶口沒有登出,又在庫區花錢走後門添上了新戶口。這無疑給我國人口管理工作造成了極大的隱患。

這些人非法進庫安置,除了少部分是有關係、有後臺、有背景外,大部分都是送錢、送禮走後門購買到移民身份的。

1995年8月25日,省移民辦主任趙建華在渭南市移民工作會議上講到非移民進庫定居問題時說:聽說一個人交2000元就可進庫,收的錢哪裡去了?庫區公共設施已修好,土地本來就緊張,你把非移民弄進庫湊什麼熱鬧?

鄭博也證實,富餘土地還引發了非移民用金錢開道進入庫區等腐敗現象。的確有非移民花錢進庫的情況,但具體數字記不清楚。

記者透過在三門峽庫區內近一個星期的走訪統計,發現非移民非法進庫安置的人數不會少於5000人左右。大荔縣的仁興村接收的非移民就有70戶300多人,雨林二村、三村的非移民約500人左右。華陰市的孫莊村、演家、慶華及西渭北等村,非移民情況也特別嚴重。在華陰市高家村,不到半小時,記者便統計到5家20餘個非移民。這些非移民分別來自陝南、陝北及內蒙古自治區等省。記者問華陰市高家村一姓王的非移民是怎樣進來的,王某說,“花錢進來的唄。”

“花了多少錢?都花在哪些地方了?”

王某詭秘地一笑,再也不肯答話。

對這些非移民,渭南有關方面諱莫如深。2006年6月24日,渭南市宣傳部、渭南移民局的領導到記者供職的雜誌社要求不要刊用披露渭南移民問題的稿件時,宣傳部那位女副部長說,哪有那麼多非移民?不可能,你們記者太擴大化了!市移民局安局長也附和說,全市非移民最多也就1000人左右。但安局長扳著指頭一算,數字卻發生了變化:“華陰大概2000非移民,大荔大概就三五百人……”

記者看出,庫區究竟有多少非移民,女副部長等人其實未必清楚,即使清楚,他們也不會同意記者的調查結果,他們只會裝腔作勢地說一些與記者調查相反的東西來顯示他們的工作沒有什麼問題,來維護他們那早已問題不斷的“聲譽”。

但在三門峽庫區,非移民以佔地、佔名額等方式侵佔移民利益,庫區的一些鄉、村幹部也會把他們的七大姑八大姨拉上侵吞移民利益的“賊船”,這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2007年7月17日,《華商報》以“陝西一村虛報移民騙補償金,百餘移民身份待查”為題,披露了一起村幹部帶頭虛報冒領移民補助款的惡劣事件,在這篇報道中,涉及到這樣一些事實:

2006年9月,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陝西省決定對納入扶持範圍的農村移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後期扶持20年。按規定,納入扶持的移民名單要三榜公佈,大荔縣朝邑鎮東堤村只公佈了一次,這次公佈的名單全是真移民,共65戶276人。按規定,上報移民名單應由村党支書簽字,但該村村委會模仿村支書的字跡簽名後上報到了朝邑鎮。並且,上報人數也由張榜公佈時的65戶276人上升到103戶423人。移民發現後,到鎮裡舉報,要求核對全部移民名單。但據移民們講,他們上午8點到鎮政府提出這一合理要求後,鎮裡領導先後推脫,並拍著胸脯說,名單已審查過,絕對沒問題。鎮領導還這樣勸告反映問題的移民:“大荔縣移民‘雙核’工作,是由村(組)、鄉(鎮)、縣逐級匯總,逐級稽核、逐級上報的。縣移民局向26個鄉鎮派駐了30名聯絡員來提供政策諮詢和業務指導。你們信不過我們,難道還信不過縣裡來的聯絡員?”

到中午12點,移民準備到縣政府索要花名冊時,鎮政府領導才不得不拿出領款移民的花名冊,於是一起瞞天過海的欺詐事件終於真相大白。

《華商報》記者孫洪偉是這樣介紹事情經過的:2007年7月初,大荔縣朝邑鎮東堤村,國家移民“直補”金開始陸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