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他在作案時尚未完全喪失辨識能力。
因此,他的情況符合《刑法》補充規定,應承擔刑事責任。”
金允浩是當屆司法考試第一,並以第一名的成績從司法研究院畢業。
在司法理論知識方面,他堪稱學霸級人物。
跟他辯論法律解釋,純屬找虐。
金允浩的辯論,駁得宋萬福啞口無言。
宋萬福還想繼續為兒子開脫,可是張著乾裂的嘴唇,半天說不出什麼。
在這次較量中,金允浩完勝。
可意外的是,金允浩卻話鋒一轉:“我跟你說這麼多,是想讓你打消僥倖心理,正確面對宋正浩現在面臨的情況,我並沒有其它的意思。
這些年,宋正浩因為某些原因屢次犯罪,卻屢次無法改正。他的行為對社會安定造成不利影響,同時也讓你承擔了大量民事賠償。
作為司法工作者,我同情你們的情況,但我更有義務維護受害人的權益。
如果此案中還有其它內情。就請你講明。包括犯罪動機。
我會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但如果你們拒不配合,那麼對不起,我不會駁回辦案檢察官的起訴決定。
同樣,因為你們的不配合,我會拒絕受理你的申訴,維持原決定。
此後如果你再來這裡無理取鬧,那我就不會客氣了,我會以影響公共秩序的罪名正式拘捕你。
情況就是這樣。希望你們認真考慮。
我先回避,你們商量下,有決定了再通知我。”
宋萬福可以咬著牙繳納民事賠償,卻不願看到兒子承擔刑事責任。
因為一旦有了這個先例,那以後宋正浩再犯罪,還會承擔刑事責任。
這次事情之所以鬧大,是因為辦案檢察官也忍無可忍了。
宋正浩屢次犯罪,辦案檢察官承擔巨大壓力,這才做出起訴決定。
沒辦法,宋萬福才來這裡大鬧。希望博取負責檢察官的同情。
作為父親,宋萬福的心情和行為可以理解。
但金允浩作為負責檢察官。卻不能僅照顧宋萬福父子倆。
相比較而言,被宋正浩搶劫和毆打的小學生更無辜,他也要為小孩考慮。
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宋正浩的行為,以後還會有更多受害小孩。
因此權衡利弊後,金允浩決定暫時公事公辦。
如果出現新情況,到時候再斟酌。
——
金允浩走出審訊室後,對迎過來的申東海和尹國洪問道:“嫌疑人父親宋萬福以前都從事過哪些職業,是否接觸過司法工作?”
尹國洪立即遞過來一份帶著熱度的材料,介紹道:“這是我剛剛查到的資料,宋萬福二十年前經營過化纖公司,規模中等,身家不菲。
因為受他兒子宋正浩拖累,他出售了公司,在家專職照顧宋正浩。
這些年每次宋正浩犯罪後,都是由宋萬福充當代理律師解決法律糾紛。
我想他可能是在家自學的相關法律知識。”
金允浩翻看資料,發現宋萬福是20年前出售的公司,目前靠積蓄生活。
他邊走邊看資料,隨即問道:“知道他出售公司的原因?”
宋萬福父子靠積蓄生活日子過的緊巴。
宋萬福那麼聰明,最好的選擇是繼續經營公司,然後僱人照顧宋正浩。
可是現在的情況卻完全相反,不太符合理智決定。
因此,金允浩對這一點有些疑問。
面對詢問,尹國洪搖了搖頭:“不知道…稍後我立即去調查?”
金允浩想了想,點頭同意:“儘快查清。我有種感覺,這對父子有點不對勁。儘快摸清他們的底細,以防不測。”
尹國洪腳步一頓,詫異的看向金允浩,隨即堅定的回覆道:“我知道了。”
共事這麼長時間,他十分清楚金允浩的工作能力和眼光。
既然金允浩感覺這對父子有問題,那可能性極高。
尹國洪對此事提高了重視程度。
而另一邊,申東海頗為興奮道:“老大,這個案子…?”
金允浩搖頭笑道:“不是你想的那種大場面,只是情況特殊了點。”
申東海不死心,非常懷疑道:“真的?”
金允浩隨口解釋道:“宋正浩作案超過24次,時間跨度長達20年,跟他打過交道的基層辦案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