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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死者,不可更僕數矣。今國基甫定,人心粗安,而公等於民主政體之下,忽倡君主立憲之異議,今大總統又有予決不為皇帝之表示,綱常之舊說已淪。天澤之正名未定,使斯議漸漬於人心,不獨宗社黨徒,幸心復熾,將不逞之徒,人人鹹存一有天命,任自為之見,試問草澤奸究,保無有妄稱符命,惑眾滋亂者乎?專閫將帥,保無有沉吟觀望,待時而動者乎?召亂速禍,誰為厲階?心所謂危,不敢不告!不佞之愚,以為新《約法》創大總統開明專制之特例,治今中國,最為適當。民國憲法,謂宜一踵前規,無所更易。若公等必謂君主世及,可免非分之凱覦競爭之劇烈,則請取幹寶分晉史論及六朝、五代之歷史,博觀而詳究之!憂危之言,不知所擇,幸垂諒焉!”

梁啟超在當時,人們常說他的文字像利刃一樣可以殺人,梁的政治立場在歷史上評價是有問題的,可是他的文章確是蕩氣迴腸,令人百讀不厭 ,尤以《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一文,對籌安會和袁稱帝的打擊,不下於蔡鍔領導的護國之役。

原文太長,所以摘錄如下:

“秋霜腹疾,一臥兼旬,感事懷人,百念灰盡,而戶以外甚囂塵上,豗然以國體問題聞。以厭作政談如鄙人者,豈必更有所論列?雖然,獨於茲事有所不容己於言也,乃作斯篇。

吾當下筆之先,有二義當為讀者告:其一,當知鄙人原非如新進耳食家之心醉共和,故於共和國體非有所偏愛,而於其他國體 ,非有所偏惡,鄙人十年來夙所持論,可取之以與今日所論相對勘也;其二、當知鄙人又非如老輩墨守家之齗齗爭朝代,首陽蕨薇,魯連東海,此個人各因其地位而謀所以自處之道則有然,若放眼以觀國家尊榮危亡之所由,則一姓之興替,豈有所擇,先辨此二義,以讀吾文,庶可以無蔽而邇於正鵠也。

吾自昔常標一義以告於眾,謂吾儕立憲黨之政論家,只問政體,不問國體,驟聞者或以此為取巧之言,不知此乃政論家恪守之原則,無可逾越也。蓋國體之為物既非政論家之所當問,尤非政論家之所能問。

夫國體本無絕對之善,而惟以已成之事實,為其成立存在之根原,欲憑學理為主奴,而施人為的取捨於其間,寧非天下絕痴妄之事?僅痴妄猶未足為深病也;惟於國體挾一愛憎之見,而以人為的造成事實,以求與其愛憎相應,則禍害之中於國家,將無已時!故鄙人生平持論,無論何種國體,皆非所反對,惟在現行國體之下,而思以言論鼓吹他種國體,則無論何時皆反對之!

今喘息未定,而第二次變更國體之議又復起。此議起因之真相何在?吾未敢深知。就表面觀之,乃起於美國博士古德諾氏一席之談話。古氏曾否有此種主張,其主張之意何在?亦非吾所敢深知(古氏與某英文報記者言,則謂並未嘗有所主張雲)。顧吾竊有惑者 ,古氏論中各要點,若對於共和君主之得失為抽象的比較,若論國體須與國情相適,若歷舉中美、南美、墨、葡之覆轍,凡此諸義,本極普通,非有甚深微妙,何以國中政客如林,學士如鯽,數年之間,並此淺近之理論事實而無所覺識,而至今乃忽借一外國人之口以為重?吾實惑之!若曰此義非外國博士不能發明耶?則其他勿論,即如鄙人者雖學識譾陋,不逮古博士萬一,然博士今茲之大著,直可謂無意中與我十年舊論同其牙慧,特其透闢精悍,尚不及我十分之一百分之一耳!

夫孰謂共和利害之不宜商榷?然商榷自有其時。當辛亥革命初起,其最宜商榷之時也,過此以往,則殆非復可以商榷之時也。(湖口亂事繼起,正式大總統未就任,列國未承認共和時,或尚有商榷之餘地,然亦僅矣)。當彼之時,公等皆安在?當彼之時,世界學者比較國體得失之理論,豈無一著述足供參考?當彼之時,美、墨各國豈皆太平宴樂,絕無慘狀呈現,以資龜鑑?當彼之時,迂拙愚戇如鄙人者,以羈泊海外之身,憂共和之不適,著論騰書,淚枯血盡(我生平書札不存稿,今無取證,當時要人,誰得吾書者,當自知之。吾當時有詩云:報楚志易得,存吳計恐疏。又云:茲括安可觸,馳恐難復張。又云:讓皇居其所,古訓聊可式。其餘則有數論寄登群報也)。而識時務之俊傑,方日日以促進共和為事,謂共和為治安之極軌,謂共和為中國歷史所固有也。嗚呼!天下重器也,可靜而不可動也,豈其可以翻覆嘗試,廢置如弈棋,謂吾姑且自埋焉,而預計所以自搰之也?夫使共和而誠足以亡國也,則須知當公等興高采烈,以提倡共和促進共和之日,即為陷中國於萬劫不復之時,諺有之:‘既有今日,何必當初’?人生幾何,造一次大罪孽,猶以為未足,忍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