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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在忙於歐戰,無暇東顧,中國除接受日本條件外,另無自全之道,請貴總長把我這意見轉達於袁大總統。”同一天,美國駐華公使芮恩施也勸告袁政府:“應該避免和日本正式衝突。”

袁世凱這時的秘密是他正悄悄打算要做皇帝,同時一心一意對付國民黨,所以根本沒有抵抗日本的準備,既然美國和英國都勸他接受日本的條件,他便更無所恃了,因此他於5月8日下午8時在純一齋舉行的會議席上,發表了一篇淚隨聲下的演說,宣佈接受了日本最後通牒;把日本另案討論的第五號要求吹噓為“誓死力爭”的結果。並對英國公使朱爾典的勸說,表示誠摯的感謝。會議席上商議如何答覆日本,本擬用長文答覆,對日方各條逐條辯駁,後決議改為簡短的覆文。8日晚間,外交部連夜準備覆文,有關第五號福建一條中“日後另行協商”一句,外交部和日參贊不幡酉吉在電話中爭論甚久,日本方面更要求袁政府把中國的覆文底稿,提早透露給日使閱看。外交部秘書施履本親持覆文底稿至日使館,給不久前墜馬受傷的日置益公使閱看,日置益看到迴文中有:“第五號與此次交涉脫離”,並未註明“日後另行協商”。他就大發脾氣說:“這項覆文我不便接受!”施履本只好持稿匆匆趕回外交部,向曹汝霖請示,曹乃在覆文底稿上加了“容日協商”字樣,仍令施履本持往日使館送請複閱,日置益覆按照自己意圖,在迴文上作了某些修正,直至8日深夜1時才告完畢。

袁第二天知道曹汝霖又作了許多屈辱的讓步,大為光火,痛罵他不該未經請示而擅作主張,同時把已準備頒給他勳三位的一道命令臨時撤銷。

5月9日下午1時,中國的覆文由外交總長陸徵祥,次長曹汝霖親自送到日本駐華公使館,覆文全文如下:

“日本公使於五月七日下午三時親以日政府哀的美敦書送交中國政府,並附以說明書七條。該哀的美敦書之結語云:

日本政府盼望中國政府於五月九日下午六時交出滿意之答覆,倘屆時不能得滿意之答覆,則日本政府將施用日本政府以為必要之方法。今中國政府為維持遠東和平起見,除第五條中之福建問題議定互換公文外,系照四月廿六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