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曰:日本政府對於此事,決不至於反對,惟須待請訓。
顧維鈞曰:中國政府極願提出。
克里孟梭曰:中日兩國務須將交還青島之條件向大會宣告。
牧野曰:如本國政府許可後,必將公文提出。惟與此案有關之土地,事實上在日本手中,日本於交還前,從德國方面願得自由處分權。至於獲得膠州灣後之辦法,於中日兩國間業已商定完畢。
顧維鈞曰:中國對於膠濟鐵路事,與牧野男爵之看法不盡相同。本全權陳說中國當時並未謂日本從德國取得山東租借土地及他項權利後,不肯歸還中國,日本曾向中國及世界剴切宣告,不欲據為己有,我中國已深信不疑。今復聞牧野男爵在議席上之重新宣告,本全權尤為欣悅,但歸還手續,我中國願取直接辦法,蓋此事為一步所能達,自較分為二步為捷。日本代表所提出之約定辦法,想係指一九一五年二十一款要求所發生之條約及換文而言,當時情形,諒諸君尚能記憶,中國所處地位,極為困難,此項條約換文,經日本送達最後通諜,中國始不得已而允之。即舍當時成立之情形而言,此項約章既為戰事所發生之問題,在中國視之,至多不過為臨時暫行之辦法,仍須由和平會議為最後之審查解決。縱令此項條約換文全屬有效,而中國既向德國宣戰,則情形即大有不同,根據RebusSicStautibus之法理言之,亦為今日所不能執行。當時中國雖被迫而允將來日本與德所定處置德國在山東各項權之辦法,一概加以承認。然此項條件並不能使中國不得加入戰局,亦不能使中國不以交戰資格加入和平會議,故亦不能阻中國向德國要求將中國固有之權利直接交還中國。且中國對德宣戰之文,業已顯然宣告中德間一切約章,全數因宣戰地位而消滅,約章既消滅,則中國本為領土之主,德國在山東所享膠州租借地暨他項權利,於法律上已經早歸中國矣。設曰租借之約,不因中國對德宣戰而廢止,然該約內既有不準轉交他國之明文,則德國本無轉交他國之權也。
巴黎和會席上,日本沒有料到中國對青島問題如此強硬,日本處心積慮計劃吞吃青島,想不到卻遭受極大的阻力,因此非常懊惱。而中國代表一點也沒有因日本的強橫態度而畏縮。
中國代表王正廷在和會外對新聞記者揚言:關於1918年9月間中日密約,中國代表隨時可以予以公開。王正廷所指的中日密約是在民國7年9月24日中國駐日公使章宗祥答覆日本外務大臣後藤新平的照會,日本的照會是日本政府認為山東權利應歸日本,這所謂的權利還超出了二十一條,規定膠濟鐵路應由中日合辦,沿路警察要聘用日本人,濟南、青島均住日兵。日本要求中國政府“欣然同意”,中國政府由章宗祥依照日本的照會“欣然同意”。所以日本出席和會代表牧野在和會席上要求最高議會應注意此一換文。外人不知此項換文內容,新聞記者當然追詢內容,王正廷代表遂如此回答記者。
王正廷的談話觸怒了日本政府,8年2月2日日本駐北京公使小幡遂代表日本政府向中國代理外長陳籙面交日本政府的抗議,全文如下:
“據在巴黎日本代表來電,在巴黎之中國代表未與日本代表接洽,竟告新聞記者,謂無論何時,可以將一九一八年關於山東之中日密約文書發表。此舉違反外交慣例,頗予日本政府不快之感,且使日本不能維持相當之國際地位。茲奉本國政府訓令,特請中國政府注意,並電知中國代表注意。日本政府非反對發表,但中國代表之行動手續上甚為不合。”
其實日本出席和會的代表早就對美國總統威爾遜說:日本政府不反對發表這項密約。可是卻借王正廷的談話威脅中國政府,其用意是想壓迫中國政府撤換幾個代表,日本認為中國出席和會的代表沒有一個親日派,這場外交戰很難打。
日本的抗議沒有公佈,可是訊息已經洩漏,一時民情憤激,輿論沸騰,西南方面、上海和會、各省官吏、民間團體都電北京政府,要求勿受日本無理的恫嚇。美國駐華公使芮恩施、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均赴外交部質問日本抗議的內容。北京政府再三討論之後,一方面致電給巴黎的中國代表調查事實;一方面由外交部把小幡的抗議內容釋出。同時宣告說:各國代表在巴黎和會席上各顧本國之利益,是正確的主張,是一個獨立國家為了自己生存應有的權利,他國絕無干涉之理由,希望世界各國均能發揮公正、自由、和正義。
日本代表被迫把1918年中日密約提交和會的最高會議,同時向新聞界發出一個宣告,強詞奪理,掩飾侵略行為,略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