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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部分

可記。蓋此次宴會目的只在點名,京中各通訊社報告,謂有何種會議,並指明系晚間七時,按之真相,實不如是也。

支票自前日起實已開始發放每張五千元,支付銀行共有三家,以打磨廠大有銀行為最多。票上未填支付日期。三方約定,將來付款時,須由開票人補填日期,並加蓋一圖章,方能生效,而此項補填及加蓋手績,則必須在總統選出後三日履行,質言之,此項支票非總統選出,實即等於一廢紙也。故各議員對此承受態度尚不十分踴躍,不信任保定者,謂此項支票並不足保障;信任保定者,則謂不必有此支票,到將來再行領款,落得做個慷慨云云。聞持此種態度者數不在少,外傳謂領者已有六百餘人,則大選派故造之空氣耳。”

“票價問題,以多方之磋商,析為分團分省或個人直接三種,經甘石橋長安飯店等分頭接洽,均已談有眉目。前日晚間,即在甘石橋簽發,聞到甘石橋領取支票者,截至昨晚有四百餘人,其撥款之銀行為大有銀行、鹽業銀行等三家,簽字為‘潔記’兩字,支款數目及簽名騎縫三處均蓋有青色長圓木戳,內系‘三立齋’三字,有月份而無付款日期。聞普通者為五千元,其有特別關係者或一萬元或七八千不等。今昨兩日即已有人持此支票往大有、鹽業等銀行照票,以定真偽。持有此票之議員,莫不欣欣有喜色,而主持賄選的王承斌,連日亦密令直隸財政廳長金某解款來京,分儲各行,以堅議員之信用。而一般腦筋靈敏之議員,以為前此提議原有儲諸外國銀行之要約,今皆改在本國銀行,能否靠得住,此時尚未能作數。兼以前此直派密議,本有選舉過後抹臉不認賬,犧牲一二銀行之傳說。此種實行賄賂之支票,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狀,將來能否作用,恐非至選舉過後,不能明白也。”

賄選形勢,在12年10月4日急轉直下,這一天流會了44次的憲法會議開成,到會議員550餘人,是自6月13日政變以後從來未有的盛會。由於憲法會議開成,4日下午吳景濂遂以總統選舉會名義發出通告:

“啟者,茲定於十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時開總統選舉會,依法選舉中華民國大總統,特此通告。總統選舉會啟,十月四日。”

550餘人,與法定選舉總統的人數尚差30人左右,不過大選派認為另外還有五六十人已接洽好,這些人只出席大選會而不出席憲政會議。

關於幕後的票價問題,由於王承斌等不分晝夜在安排,據說已在甘石橋俱樂部親領或代領支票的,至4日中午,已有576名,尚有十四五人不肯領錢,這些人均為蒙古王公豪富,他們都不重金錢,而要官職。據說另有多人住在天津,因為反直色彩太濃,卻對於5000元有興趣;他們和大選派接頭,準於開會當天到北京,投票後即領款,領款後即返天津,同時提出條件,不許將其姓名宣佈。大選派樂觀地估計,投票選舉總統時,曹錕可得近600張票,預計超出583票之法定票數。

眾議院為了選舉總統會,大加整理,4日下午秘書處加班佈置,象坊橋一帶,軍警和保安隊加崗佈置,警察且挨戶通知懸旗,慶祝選舉總統。秘書處並準備在選舉會這一天準備1000份午餐茶點,以免選舉人受飢渴之苦。至於安全方面,準備入場加以檢查,不但旁聽人員須接受檢查,即議員中有問題的,也不客氣,需要搜身。這當然是怕這個“堂而皇之”化了鉅款投票的選舉會發生炸彈案。

10月1日起,賄選的總部已經分別填送支票,有浙江籍的眾議員邵瑞彭取得支票後,就把它印成正反兩面,於10月3日向京師地方檢察廳告發,請依法偵辦起訴,並通電各省,揭露賄選經過,有賄賂的支票為證。北京的地方檢察廳在直系勢力範圍內當然無所作為,可是這一個行動也足以打擊大選,使之掃興。

很多省份都對該省籍議員接受賄選支票的予以聲討,否認其代表身份,有的還宣佈開除其省籍。

不過賣身的議員則笑罵由君,收款由我。

民國12年10月5日上午10時北京總統選舉會召開成功。開會時間原定10時,可是議員們闌闌珊珊,到齊時已經11點52分。吳景濂宣佈開會,報告簽到人數計參議員152人,眾議員441人,共593人。出席人數585人,已足法定人數。於是推定檢票員16人,吳景濂並報告投票方法。下午2時正式投票,至4時完畢,當眾點票,結果投票總數為590張,曹錕得票480張,獲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其餘得票人有:孫文33票,唐繼堯20票,岑春煊八票,段祺瑞七票,吳佩孚五票,王家襄二票,陳炯明二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