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他到議長室用電話催請段到院,並責成軍警解散包圍眾議院的“公民團”。段回答說:“已命吳炳湘解散公民,俟公民解散後即到院”。此時院外叫罵聲和拍掌聲鬧成一片,國會工友出外購賣食物回來,都被“公民團”圍攏來搶奪一空。“保護”的警察看見這種情形,就把各扇門都關了起來。據說是怕“公民團”衝進來對議員有所不利。議員們並不因此驚慌。他們說:“民國二年十月六日選舉總統時,我們已領教過,現在是第二次,我們有了經驗,就不怕什麼了。”6時左右,北京警察總監吳炳湘到了,但是“公民團”仍然包圍國會不散,而這位警察總監也並不下令解散他們,僅派警官招請“公民團”代表數人入內,婉勸他們先行撤退,有話從長計議。“公民團”代表要求面見湯議長或範總長,湯避不見面,就由範在議院警衛長室接見他們。他們提出了三項意見:一、要求國會當天透過對德宣戰案;二、國會如不透過,要求政府解散國會;三、政府如不解散,公民將自動搗毀國會。7時半左右,門外“公民團”的喧譁聲忽然靜止下來。他們分別排成了兩行,讓出空道,原來是段總理的汽車到了。段下車時,“公民團”搖旗歡呼,掌聲雷動,段滿臉掛著笑容,疾行入院。
國會因總理已到而繼續開會。段出席發言說:“人民到國會來進行和平請願,不應當以武力強迫解散。如果這樣做了,就會引起軍民衝突和不幸流血事故。因此,我們只能採取和平勸導的方法。”對於“公民”請願一舉,他諉稱不知。議長宣佈暫時休息,請總理於一小時之內解散門外“公民”,即引導段與範源濂及隨同到院的陸軍次長傅良佐等到議場後面的國務員休息室休息。
段派吳炳湘到門外進行和平勸導,向“公民團”代表高聲喊道:“大家今天請退,有事明天再來”!人叢中就有一個人站在凳子上向群眾演說道:“如果明天議員不到會,我們就去捉他們!如果明天開不成會,就請政府解散國會!如果政府不接受人民的意見,就放火燒掉國會。”群眾報以熱烈經久的掌聲,但仍不散。
國務員休息室裡坐著幾尊“木偶”,沒有一個人開口說話。倒是議員休息室裡談笑風生,大家都說找到段總理為質,我們就更不怕外面的“公民”逞兇了。事實正是如此,“公民”把議員包圍在院內 ,議員又把總理包圍在休息室內。議員最難忍受的是飢餓,幸而國會隔壁就有政餘俱樂部和政學會這兩個黨派的聚會場所,從那裡拋進來大批麵包餅乾,因此飢餓的一關也就困不住議員了。在休息時間,被“公民”打傷了的鄒魯忽然攘臂而起,忿忿地說:“公民打得我們議員,我們議員為什麼打不得總理!”他要衝進國務員休息室去打段,經大家竭力勸阻而罷。
“公民”包圍國會的問題一直僵持到晚間9時,終於沒有得到解決。竟有一些公民向議院內投擲磚瓦,意在恫嚇議員接受他們當晚透過對德宣戰案的要求,不料一塊飛石擊中了跑到國會來採訪新聞的日本聯合通訊社記者中野,段恐因此引起外交事件,才命令吳炳湘從電話中招來一隊騎兵把“公民團”驅散。
國會於9時半繼續開會。範源濂保證加強國會的警衛工作,命北京城內各區警察加意保護議員住宅的安全,並保證以後不再發生同樣事故,希望議員勿因今日意外而介懷。說完了這些話,段與範源濂等偕同退席。
這時已是晚10時半,議員們再也沒有心情繼續討論,當天的會議就此結束。被圍達10小時之久因而疲乏不堪的議員們從議場裡走出來,在軍警的層層“保衛”下魚貫而出,但是都找不到代步工具 ,因為他們私備的馬車或人力車有的被“公民”搗毀了,有的看見風色不對逃跑了。
段所謂“按照軌道辦事”,就是組織“公民”打手以威脅國會的一種軌道。第二天,有所謂京津各界公民聯合請願團24000餘人發表通電,痛斥“政府當場指使警察,濫用職權,威迫解散。”“公民”代表吳光憲、白亮到地方檢察廳控告北京警察總監吳炳湘蹂躪人權。
“公民團”事件發生後,全國輿論大譁。國民黨系閣員伍廷芳、程璧光、張耀曾、谷鍾秀建議內閣總辭職以明責任,段不肯接受,於是這四個人都單獨提出辭呈。因此,5月12日國務會議舉行例會時,只剩下段一個人出席,院秘書長張國淦勸段暫時引退。段還以為我不自動辭職,總統其奈我何?根據段的見解,如果總統下令免他的職,他本人拒絕副署,這道命令就不能發生效力。但是張國淦援引內務總長孫洪伊被免職的一個前例,那道命令未經孫洪伊副署,但是事實上已經發生效力。因此認為總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