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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與國民平等;(三)清皇族私產一律保護;(四)清皇族免兵役之義務。以上各條列於正式公文,由中華民國政府照會各國駐北京公使。

對於中華民國優待遜清的上述條款,後人見仁見智各有不同的批評,有人認為這個條件是不應該訂定的,因為有了這些條款就使清朝的“小朝廷”成為“中國國內的小王國”,結果引起了民國6年(1917年)7月1日的張勳復辟政變,以及民國21年(1932年)3月9日日本建立滿州國的醜劇。不過照當時革命情勢來看,妥協空氣甚濃,只希望清室讓國,和平息兵,對於一些寬大的優遇,只是表現革命者的恢宏氣度,則亦不可厚非。

袁世凱把取得革命軍同意了的優待清室條件,透過慶親王奕劻向隆裕太后提出,最後隆裕毅然決然同意退位讓國。在這段期間,有三段筆記記述清廷內外的珍聞:一篇是小恭親王溥偉的《讓國御前會議日記》,第二篇是遜清交通部承政廳長兼鐵路總局長葉恭綽所撰的辛亥宣佈共和前的幾段逸聞,第三篇是宣統廢帝溥儀的回憶錄。

《讓國御前會議日記》(節錄)溥偉

(注)寫《讓國御前會議日記》的溥偉,是清朝道光皇帝的曾孫,恭親王奕訢的孫子。在慈禧太后垂廉的前一段時期,奕訢秉國政達20年,為人很正派,可算是清宗室中的一位賢王。光緒廿四年(1898年)奕訢去世,溥偉就襲了王爵,因為他出身貴胄,年紀太輕,頗有些志大才疏,少不更事,以致和當時的宗室親貴都處得不太好。他襲爵時,李鴻章還在位,每相遇時總是大呼“少荃”(李的號),因此有一天李便板著臉對溥偉說:“令祖老恭王在日,承他老人家愛護,總稱呼我老中堂,小王爺大概不知道!”

宣統辛亥革命軍起於武昌,旬月之間,各省風靡。觸目時艱,頓忘嫌禍。乃往謁醇邸,告以此次之變,總宜鎮定,切不可張皇畏懼,尤不可認彼為革命之軍,恐友邦認其作第三國交戰例,則不易收拾。數日後,忽起用袁世凱督師。復謁醇邸,叩其因,醇邸以袁四有將才,且名望亦好,故命他去。餘曰:“袁世凱鷹視狼顧,久蓄逆謀,故景月汀謂其為仲達第二,初被放逐,天下快之,奈何引虎自衛。”酵王默然良久,始嚅嚅言曰:“慶王、那桐再三力保,或者可用。”餘曰:“縱難收回成命,可否用忠貞智勇之臣,以分其勢?”醇王問為誰。餘曰:“叔監國三年,群臣臧否,自在洞鑑,偉不在政界,何敢謀此。”醇王曰:“都是他們的人,我何曾有爪牙心腹。”餘曰:“叔代皇上行大政,中外諸臣廉能正直者,皆朝廷楨幹,又何憂孤立乎!瞿子玖、岑春煊,袁所畏也。升吉甫,忠梗可恃,誠使瞿入內閣,岑督北洋,以升允為欽差大臣,握重兵扼上湖,庶杜袁四之狡謀。”醇王曰:“容明日與他們商量。”餘知不可諫,太息而已。未幾張紹曾叛於永平,以十九條要朝廷,醇王輒允之。詔下,餘謂後齊兄曰:“大事去矣!”至宣誓前三日,宗人府以文來約陪祀。餘大憤曰:“此古今未有之大恥也,偉實無顏詣太廟;若有處分,聽之而已。”還其文。至日大風,黃霧四塞。後廷議以唐紹儀等充使議和,京師始有君主立憲等會以抵制之。嗚呼!以程德全、湯壽潛、伍廷芳等,世受國恩,身膺重寄,乃甘心背叛朝廷,不加誅討,反與之議和;且各疆臣中或死或逃或叛,凡出缺者,概不簡補,寧非千古大變歟?迨袁氏入京,漢陽停戰,江寧失陷,醇邸罷政,而國事益不可為矣。十月中,餘往探袁氏,時居外務部,晤時,禮貌之恭,應酬之切,為自來所未有。餘詢以有何辦法?袁曰:“世凱受國厚恩,一定主持君主立憲。惟南方兵力強盛,人心盡去,我處兵弱餉缺,軍械不足奈何?”復長嘆低言曰:“向使王爺秉政,決不致壞到如此。”嗟乎,餘知袁氏之必叛也。歸而稟請堂上,以時局至此,後變不堪設想,擬毀家以紓國難,堂上允之。乃盡出古畫古玩,招商變賣。致函袁世凱,告以毀家報國之意。後君主立憲會來書,謂宗親中有人而主張共和者,請示辦法。餘答書略曰:“君臣大義,炳若日星,餘向無政柄,近復假居家,實不知宗潢有主張共和者。誠如此,是千古之大變也。餘知有君而已。區區愚忱,敢誓天下,如食此言,即請爾愛國諸臣民,縛本爵以謝九廟。”彼所指者,蓋慶邸及倫貝子也。十一月二十九日內閣會議,餘力疾至內閣,醇、慶諸王及蒙古王均到。袁世凱以疾辭,遣趙秉鈞、梁士詒為代表。最可憤者,群臣列坐,二三刻鐘之久,惟彼此閒談,不提及國事。餘不能耐,遽詰梁、趙曰:“總理大臣邀餘等會議,要議何事,請總理大臣宣言之。”趙秉鈞曰:“革命黨勢甚強,各省響應,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