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程北上,唐紹儀隨行。十月十六日抵河北高陽,直隸護理總督周馥派人捧直隸總督大印來迎。十七日袁接收印綬,即日履任視事。
袁接任後的第一道人事命令,是派唐紹儀為津海關道。唐深通洋務,在朝鮮時也是主辦關務。還有一個巧合,護理總督周馥在十五六年前也是任津海關道,那時袁在朝鮮,便和周訂交,甚為莫逆。周馥一直在直隸省任職,後來做直隸臬司,最後是直隸按察使。他是按步就班地往上爬,而他的老朋友卻出將入督,不過幾年時光已變成著名的督撫,並且回到直隸做他的頂頭上司了。
當袁奉派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後,兩宮在開封行宮於九月廿八日再頒上諭:“奉懿旨,以迴鑾在即,頒賞有功人員,李鴻章再賜祭一罈,伊子李經邁以三四品京堂候補;慶親王奕劻賞食親王雙俸;大學士榮祿賞戴雙眼花翎,並加太子太保銜;王文韶賞戴雙眼花翎;兩江總督劉坤一,加太子太保銜;湖廣總督張之洞,直隸總督袁世凱,均加太子少保銜;餘如聯芳、那桐、張翼、周馥等,均升賞有差”。其後三天又頒上諭:“盛宣懷、赫德均賞加太子少保銜”。
袁在直隸任內第一件參奏,是請兩宮懲辦此次肇變禍首,將董福祥明正典刑。袁對董的恩怨,一方面由於董在武衛軍時代以助義和團而恣意胡為,同時因董在不久前曾向榮祿威脅,袁這一奏疏使榮祿最為滿意。
十七、北洋大臣任內
北洋大臣的業務有許多牽涉到外交事務,所以清廷總是選擇通洋務的大臣來擔任這個職務,尤其當八國聯軍侵佔直隸之後,直隸總督轄區內自然有許多和洋人分不開的關係。
直隸總督衙門設在天津,可是天津已在八國聯軍佔領下。《辛丑條約》簽訂後,洋兵交還天津時,曾照會清朝政府,提出一個條件,是在天津周圍廿華里以內,不許駐紮中國軍隊。這實在是一個極不合理的條件,試想堂堂北洋大臣和直隸總督竟在他的衙門所在地沒有軍隊保護,真是非常不合理的。袁世凱處理這個問題充分表現出他的明智。他在所轄部隊中抽調出精銳的3000人,編為“巡警營北段”,派段芝貴率領,用維持治安的名義進駐天津,以1500人駐札天津市區,另1500名則分駐西沽、塘沽、山海關、秦皇島、北塘等地。這些曾經過嚴格陸軍訓練的巡警,紀律嚴明、精神壯旺。此一措施對於地方治安的確保,收到極為成功的效果。接著為了加強巡警工作,又添募馬隊巡警50名,消防巡警100名,予以認真地訓練和管理。同時又有小汽船三艘為巡緝河海之用。還創設了一個巡警學堂,延聘外國教師擔任講習,使警察人員有專門教育。清朝有正式的警察便是從袁世凱在直隸總督任內開始的。
當八國聯軍佔領天津時,曾共同組成了都統衙門管理天津的行政和民間訴訟,聯軍撤退後在天津還留下洋警察為都統衙門的象徵力量。袁世凱蒞任後,即進行收回天津治權,派唐紹儀和八國委員簽約。於光緒廿八年(1902年)七月十二日正式接管天津,撤去都統衙門,洋警察自然隨之撤走。當時,關內外鐵道都在英俄兩國管理中,袁於八月初六赴山海關,會同俄國提督驗收關外鐵道,包括:由山海關至營口已成線700餘里,由溝幫子至新民屯未成線200餘里,包括沿鐵路線所有廠房裝置。。八月廿六日英公使到天津,會同英國提督交還關內鐵道823裡,也包括所有廠房裝置。
還有開平煤礦問題。原來在八國聯軍入京時,開平煤礦的監督張翼奏募外國股份改為中外合同會社,他的理由是希冀保全礦產,於是他收受英人5萬金鎊,而在簽定條款時則把礦池、河道均交付接辦人永遠執守。這簡直是賣斷 ,不要說清廷不知,大約張翼本人也不很清楚,直到有一天開平煤礦局局員楊善慶在局中升起“國旗”,英國竟宣稱這是英人土地,不得懸掛黃龍旗,且有張翼賣斷的各種憑證。袁乃請北京外務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裁撤後改為外務部)通知英國公使,宣告張翼賣礦的私約,政府不能承認。同時請旨懲處張翼,責令剋期收回煤礦。
當洋兵佔領天津時,比利時人得清政府許可,準其在天津設立電車電燈公司。袁在直督任內,比人依照已籤條約要求開辦,袁不答應,認為以前所定的條款喪失權利太大,必須修改,比國使館與清外務部幾經交涉,均因袁堅持立場而無法獲致結果。最後另訂新約,以50年為限,每年贏利先繳地方官,提三成半給股東,倘使用民地,則由公司付租。50年期滿後,一切軌道、房屋、木材、地基、機器車輛以及各種產業,均歸直隸總督衙門所有,交還時並須修整完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