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叫趙正與媳同到郊外,隨太爺去檢驗死屍,以便認識。太爺上轎一直來到郊外冢地,先是何氏認丈夫面目,趙正認了兒子,二人一見大哭,太爺叫即即買棺木,又用封條封了,太爺回衙。趙正換了人命狀子,領媳婦回去。
即即書供,同武志下監,居奉玉、李員外同親友寫了領字,當堂保領兒子女兒回去。太爺又道:“有了兇手,是武志冒名弓雖。女幹此女,是本府開恩,但這女子人人知道,誰肯娶他。本府知道你的兒子已聘朱門之女,未娶,本府作媒,將二姑與他作妾,也是託名之故,不知你意下如何?”李員外道:“太爺作主,小的怎敢違了。”太爺又問李舉、居奉玉同二姑,都點頭依允,太爺道:“你們回去擇日過門,不可遲緩。”太爺退了堂,深畏馬俊之德,若不是他說明,這兩案人命真是無頭之案。本府今已審明此案,豈有不還他劍之理。便叫眾丁去取了一口劍,暗暗的開了庫門,換出馬俊的寶劍,晚間好交還馬浚一面做審文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