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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部分

為了應對二十九號的公開審判,歐陽平做了四件事情:

第一,和公訴人、法律顧問一起對張童林和李冬庭的談話內容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做了一些必要的準備。

第二,確定了兩個證人,這兩個證人分別是多倫路小學的校長和陳啟迪的班主任夏老師。當兩個人聽說李冬庭的家人要為李冬庭做無罪——或輕罪辯護以後,兩個人當即表示願意出庭作證。

第三,請荊南市隨家倉精神病院的段主任等四位專家權威對李冬庭進行了醫學鑑定,筆者在這裡要特別強調一下,段主任等四位專家多次應邀參加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這樣的鑑定,他們的鑑定結果將作為法庭上最有權威的依據(段主任還向歐陽平提供了一個情況:李冬庭的律師張童林已經去過隨家倉精神病院,並且拿走了一份資料——這份資料的內容和歐陽平拿走的那份資料完全一樣)。

第四,在四件事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