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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不談的朋友。

阿末說他來這個城市滿一年了,跟這裡一個很有名的吉他樂手學習彈吉他。他白天的時候去老師那裡學習,傍晚便會來涵洞盡頭為路人彈奏,用自己的技巧賺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他有時也會去酒吧和夜總會表演,但是大部分時候是做別人的伴奏。據他說,只有在涵洞這裡他才能完全觸控到吉他的靈魂,只有在這裡他才是完全屬於吉他樂的。

他會的曲子很多,有些甚至我聽都沒有聽說過。像華金·羅德里格的《阿蘭胡埃斯協奏曲》,穆達雷的《幻想曲》等等。

我像我的男朋友豆子一樣管吉他叫六絃琴,這令阿末驚訝不已。他認為我這是對吉他這種古老彈撥樂器最起碼的尊敬。

阿末不是那種一身牛仔,頭髮很長的三流樂手摸樣。他就是那樣的普普通通,衣著看上去幹淨舒適,頭髮也修剪到了比較完美的長度。總之看上去並不是那樣的誇張和扎眼,有幾個固定的詞彙專一用來形容他這一類的男人,就是帥氣、陽光……

後來,我暫時代理阿末身旁琴童的職位,替他打理放在身前的黑色琴盒。這樣,我可以免去每天聽琴的費用,算是以工代酬。如此幾日之後,我們合作親密愉快。

“真想看一看你在酒吧裡表演是一種怎樣的狀態……”在他演奏的間隙,我會在旁託著腮幫子自言自語。

“也還好,其實在哪裡的狀態都是一樣。”阿末一邊撥弄著琴絃一邊淺笑。

“你從不自彈自唱嗎?”我問。

“不經常,”阿末淡淡的說,“因為我的嗓音不見得比琴絃的聲音美妙,唱出來反倒是一種破壞。”

“怎麼講?”

“總之,我覺得吉他本身才是真正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