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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主角,丁逸很清楚作者大人對他的厚愛,所以他的外形非常不錯,是很討女孩喜歡的那種。他的身邊,從來不缺各種各樣的美女,印象中,都是女孩使用各種手段來追的他。

他也成功地用各種方法拒絕了這些女孩的追求。他拒絕這些女孩,並不是他有不正確的性取向,而是在他的內心深處,有著一個偉大的理想。

每次當他想方設法拒絕了追求他的女孩時,看到別人不解的目光,丁逸都會在心裡對自己說:“Ihaveadream……”

他心中的偉大理想是這樣的: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人,要和自己第一眼看上去就有感覺的女孩戀愛、結婚,並幸福地生活,而不是隨隨便便地把自己的第一次輕易地交給不是自己一見鍾情的物件。

此時的丁逸對自己的定位是,要做一個專情而不濫情的人。

這說明那個高總之前在劉勇面前把丁逸定性為“一個通常意義上的好人”的這個論調,還是基本正確的。

目前的丁逸不僅是一個負責任的人,還曾經有著一個崇高的理想,雖然有些玩世不恭,有些好吃懶做,有些得過且過,對事業沒什麼遠大的追求,熱衷於吃喝玩樂,但他卻沒有壞心,不會想著以陷害他人的方式來獲得自己的利益,這樣的人確實可以稱之為通常意義上的好人。

比起前文中的高總和劉勇,為了自己的私利而企圖做出陷害他人的行動,與他們相比,丁逸要比他們崇高多了。

丁逸是有理想的,但他的理想卻被殘酷的現實無情地破滅了,他經歷了二十幾年的生命,雖然在他面前出現過各種各樣的美麗女孩,但卻從來沒有出現過讓他一見鍾情的物件,他以為今生再也不會有了。

但人總有生理需求需要解決,作為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丁逸也不例外,但沒有女友,他又如何解決呢?

所以……丁逸的第一次也給了他的左手。

丁逸很彷徨很掙扎,難道作為本書中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也要和其他世俗人等一樣,也需要用手來解決嗎?豈不是非常地沒有面子?

但他有理想,要實現理想,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用手解決,就是實現他理想所要付出的代價。

但如果理想看起來只是一個理想,沒有實現的可能,那還是放棄了好了,否則左手磨出了老繭,給人看出了破綻,將會大大地影響他的光輝形象。

當他放棄了他的理想,終於向現實妥協,有了現在的女朋友方然,再也不需要用手解決之後,他卻發現,實際上一見鍾情這種可能性是存在在自己身上的。

今天他卻有了去追求這個女孩的強烈衝動。

“去跟她說句話。隨便說句什麼,只要能引起她的注意就好。”他的內心在鼓勵著自己。

但最終丁逸還是壓抑住了自己的想法。

那是他一向受到的傳統教育阻止他這樣做。

真可惜了,他想。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惋惜什麼。惋惜自己不是野獸派選手嗎?或許有這麼一點。讓一個一向裝腔作勢派選手作風的人,一下子轉變為情場野獸派,丁逸在心裡暫時還轉不了這個彎。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他又在心裡告誡著自己,似乎也是在給自己的不作為找著藉口。但是他的心裡卻一直在鄙視著自己。

“我真鄙視你,丁逸你真沒用。”

“要是這女孩主動和我打招呼,我一定會去追她。”丁逸給自己找了一個偉大的臺階。

第六章 搭訕

那女孩急匆匆地經過他的車旁時,似乎不經意間,也看到了丁逸,或者說是看到了丁逸的車。她好像猶豫了一下,向丁逸的車子走了過來,她來到了丁逸的車前,低下了頭,敲了敲丁逸的車窗。

丁逸的心怦怦跳了起來,他知道自己的車很拉風,是世界名牌寶驢牌。這車開在路上,能吸引不少路人羨慕的目光。車前方的那個驢頭標誌,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或許這女孩看到我這車,想找了個藉口跟我接近?

這種看到世界名車而企圖搭訕車主的事在丁逸身上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尤其車主還是一個玉樹臨風的帥GG(注:此處GG意為“哥哥”,讀為“戈格”,無聊之人不得故意讀成“雞/雞”,特此說明),這種被搭訕的機會又增多了幾個百分點。

寶驢牌跑車流線的外形,眩目的色彩,不菲的價格,和車身前那個驕傲的驢頭,註定了它必然會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

它的鳴笛聲更加地與眾不同,不是一般的汽車喇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