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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有一次,阿明對前來寢室看他的老鄉,那老鄉開玩笑地說“我們寢室有四個半人。英子是半個人,另一半是瘋子。”

氣得英子大聲地喊“你們*了也沒關係,身體是無辜的,有罪的是你們骯髒的思想!”

英子解完了釦子,*了衣服,發現阿強還在抽菸,就催促他“喂,快點!下午我們還開會呢!”

她催促的語氣裡充滿了愉悅,一副心心向往的樣子。她掐滅了阿強嘴裡叼著的那半根菸,把自己靈巧的舌頭探了進去,

可這次,阿強顯得有些漫不經心,對於這種不勞而獲的性,他有點膩了。看來,英子有些盲目樂觀了,忘了那句從祖上就傳下來的話,那才是真正的至理名言。

“上趕弄著,不是買賣。”

43、恩情•戀情兩相難

知恩圖報,是我們文化中的傳統美德,但當養育她的恩人提出希望她嫁給他們的兒子時,她為難了……

小琴出生在大巴山區,父親是重慶知青,在大巴山插隊落戶時認識了小琴的母親,這個農村少女用自己的溫情和善良溫暖了小琴父親那段慘淡的知青歲月,也用自己那兩條又粗又長的辮子纏住了他,從此小琴的父親就留了下來,一直沒有回城,再後來就有了小琴,一個樸實溫暖的家,其樂融融地過著童話裡的日子,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到了一九八六年,小琴五歲的時候一場車禍改變了她的命運。那年秋天,父親和母親在進城辦貨的途中,不幸遭遇車禍,雙雙身亡,從此小琴成了孤兒。

鄰居張伯是父親的好朋友,閒來無事,倆人常在一起喝酒聊天,張伯有個兒子叫小強,兩家大人常開玩笑要結親家。後來張伯託了關係進城當了工人,把家也搬過去了,兩家的走動才少了起來。

這次聽說小琴家出了事,就從城裡趕來,把小琴領走了,收做了女兒,小琴聰明懂事,漂亮可愛,張伯夫婦也就視同已出,如掌上明珠。小強從小就驕橫跋扈,現在多了個妹妹爭吃爭穿,自然心裡就老大的不樂意,就常常欺負小琴,懂事的小琴卻從來也不告訴張伯夫婦,但只要被張伯發現,小強總免不了挨一頓打。

有一次,那是在小琴上三年級的時候,班裡一個男同學欺負她,把小琴的頭打破了。張伯知道後就拉著小琴到那男生家去講理。誰知那家長不但不賠禮道歉反而口出狂言。張伯是個烈性子,頓時火冒三丈,抓住一旁幸災樂禍的男生就是幾拳,打得那男生滿地找牙。為這,張伯被拘留了十天,還賠給他家五百元醫藥費。第七天,小琴去派出所門口接張伯回家時,看著鬍子長得老長的養父,心理又難過又感動,就哭著說:“爸,都怪我,讓你愛苦了”

張伯抱起小琴,用鬍子扎著她的小臉說:“爸爸為你做什麼都是心甘情願的,以後誰要是再敢欺負你,我還揍他。”

時光荏苒,轉眼,小琴十八歲了,出落得愈發的水靈、婀娜,再加上小強的善良嫻靜、勤快體貼,張伯夫婦更喜歡她了。可在這時,一場厄運改變了她的人生。

一天晚上,張伯夫婦有事出去了,小強上夜班去了,小琴一人個在家裡洗澡,不曾想工廠停電小強突然回來了,看到出水芙蓉般的小琴,小強禁不住熱血沸騰,按捺不住壓抑以久的慾望,強行把小琴糟蹋了。

當晚張伯夫婦回來後,小琴哭著把這件事向他們訴說了,張伯暴跳如雷,狠狠地扇了小強兩記耳光,養母在一旁拍著胸脯跺著腳:“造孽啊!這是造的什麼孽呀!”

小琴則一夜流淚到天明。

這件事對小琴的打擊太大了,她變得沉默寡言,學習成績直線下降。高中畢業,她沒能考上大學,只好回家待業了。

小強有了第一次,便一發不可收拾,見小琴這回整日待在家裡,更是有事沒事地套近乎,小琴成了他洩慾的工具。為著養父母那條“家醜不可外揚”的告誡,小琴一再忍隱。直到有一天,小琴發現自己懷孕了,才不得不向養母述說。養母沒有太在意姑娘憂傷、低落的情緒,只是想著怎樣把這傷風敗欲的結果處理掉。養母冷靜地說“事情到了這個份上,只有把孩子打掉再說”。

養母陪她到城裡的醫院做了人流。此後的兩年多時間,小琴又兩次流產,每次都是由養母領著去醫院。張伯也頂多是罵小強兩句混帳而已,並不多說。

由此可見,張伯無婦意思已經很明顯了:這麼漂亮、賢淑的姑娘若能嫁給自己的兒子,豈不是兒子的福氣、張家的福氣,何不將錯就錯,撮合了他們?

當小琴第三次懷孕後,養母把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