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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不住告誡他一句:“適可而止啊領導,過度的殷勤只會令尊夫人覺得,你是因為她肚裡的孩子才突然轉了性,這個結論會令她格外地生氣。”

“就算是那個原因,也是因為孩子的媽媽是她啊。”

“這麼煽情的表白,你應該回去跟程夫人講,跟我講做什麼?”

回辦公室思忖了十秒鐘,難道領導的意思又是要我代為轉達?不是吧,這個悶騷男,我敢打賭他不曾對她說過“我愛你”,99%的把握。當然,她跟他說這句話的可能性則更小些,也就0。1%吧。

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這三個字,初戀以及向楠,他們都對我說過。當時以為它珍貴如金,如今知道它的價值必要時是負數。

(三)

很早就認識了江浩洋,在飯局上。其實在我們混熟之前,每一次見面都是在飯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場。

他們兩人有一點很神似的氣質,彬彬有禮,實則疏離,拒人於千里之外。只不過,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涼通透像多稜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許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則隨和許多,溫潤如玉。他們倆的相處客氣而冷淡,彼此話不多,極少互相注視,但有一種奇異的默契。

只有一次單獨的相處,時間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禮,因為儀式並不在本地舉行,所以只請了極熟悉的朋友,客人並不多。江浩洋竟然也來了,最早的一個,送上禮金,寒暄了幾句便藉故告辭。程少臣將他送到樓梯口,因客人陸續前來,他不能走遠,於是吩咐我:“談芬,幫我送一下江處長。”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無禮,只好沒話找話。我不認為他與程少臣熟到這種程度,想來是新娘的好友。

“對,我們是大學校友。”

原來如此。

“新娘知性美麗又溫柔。”背後說人壞話不可取,說好話總是好的,何況我本發自內心。

“對。”江浩洋頓了頓,“當然”。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這句話多麼的多餘。

後來江浩洋換了部門,職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隨著程少臣換來換去,與他聯絡得也漸多,但僅限公事。

那陣子出了個小車禍,人沒受傷,卻嚇得不輕,很久不敢再開車。因為是與計程車相撞,所以連計程車都不敢輕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實實地步行穿過大半個小區,再走十分鐘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車。突然有車從身邊停下,車主放下車窗:“談小姐去公司嗎?正好順路,我送你一程吧。”這時才知道,竟然與江浩洋做了鄰居。

於是以後便常常碰見,在超市,在物業處,在社群醫院。早晨並不經常見到,後來發現,其實他上班的時間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後來,他會刻意地早走一刻鐘,我出門時,他剛好把車開出來,順便送我。

按說我該受寵若驚,心如小鹿亂撞。可是我沒有,只有一些感激。因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沒有歡喜沒有波動連欣賞的目光都很難看到,為我早起十五分鐘當車伕彷彿就是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有一回暗示他不必這樣麻煩,江浩洋說不要介意,這個月剛好輪到他值班,每天必須提前到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飯局上一堆人都喝到東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關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兩個還算清醒。後來我家上司單獨敬他酒,感謝他為我們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聲音不大,但我仍聽得清楚。他說了一句:“你當年是怎麼把我老婆弄丟的。”

啊,這是怎樣一段精彩的故事。還有,程少臣竟說得出這種話,我努力忍住開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紅雨的衝動。

當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與人性化感動得無以復加,直到幾小時以後才意識到,他哪裡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裝瘋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幾天後我便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那天我們看見江浩洋與沈安若單獨約會,雖然保持著得體的距離,沒有任何的親暱姿態,但也足以讓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機陷害多喝了許多酒。

後來有機會時曾問過:“是否曾經後悔過,當初放棄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緒淡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權利。你若回頭,還有機會,那時才有資格後悔。至於其他人,只能遺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過不去。”

我可沒有他那樣能想得開。向楠要結婚,週末通知的我,我在家裡悶到覺得大腦與心臟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