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同一間房子裡面就是 “共同 ”?還是指互相配合、互相 支援的生活 ?
在一輛公共汽車裡,如果你看到兩個人面對面坐著,但是在
自言自 語,
他倆構成了 “我們 ” 嗎?沒有。如果你看到他倆有共
同的話題,都很投入
地說話、聆聽、分享,有共同的笑聲,這才是
“我們 ” !兩個人的自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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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只是 “ 我”加 “你” ,未曾構 成一個 “我們 ”出來。
每個人的信念系統都不同。如果兩人決定結婚,那說明他們
統中有足夠多的重疊部分,但兩入都必然有一些信念、價值觀和規則與
方有所不同。如果重疊的部分夠大,這些不同不會使他們的婚姻出現問
的信念 系
對
題;
但是若重疊的部分已經磨損了很
火線點。
多,這些不同往往便成為了引
起不和的 導
太太不吃肥肉,先生不看歌劇,並不妨礙兩人培養出成功快
但是,當兩人因為其他事而使感情倒退的時候,太太會投訴
樂的婚 姻。
:“嫁給你二
十年,你都沒有陪我 去看一次歌劇 !” 先生會回應說 :“娶了你二十年, 你
也沒有陪我吃一次肥肉呀 !
試看下頁的圖, “我” 是 A“你” 是 B; 重疊起來形成的 “我 們”;接
受了對方的全部時,構成了
C;只接受對方與自身相同的部分,構成
D。
這是說, “我們 ”會 是 C 與 D 之間的一個形狀,但無論怎樣的形狀,
“我
們 ”必然比本 來的 A 多了或者少了點東西。對
必然比 本來的 B 多了或少了點東西。
B 來說亦是一樣 :“ 我們 ”
這是說 :若想形成 “我們 ”,兩個人都必須準備接受一些本
有的東西,亦要準備放棄一些自己本來有的東西。如果沒有這個準備,
來自己沒
便
是沒有誠意去做一個 “我們 ”出來。這樣放棄。兩人或許生活在一起,
不會有足夠的和諧和共同的樂趣去建立良好和長久的婚姻關係。
愛、性、共同生活
愛、性、共同生活是三件獨立分開的事,不要以為它們自然地是
但
“三
位一體 ”:有了其中一樣, 另外兩樣自然就會美好 ;也不應覺 得沒有了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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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另外的兩樣便不能存在。用這兩種態度處理兩個人的關係。只會
兩人更看不清楚事情怎樣才能有更好的改變,他們怎樣做才會有更好的
果。
社會的標準和人們的願望是希望這三件事綁在一起。我當然
們要努力追求三方面的滿意,囚為這樣才是人生最美好的境界。可是,
天的社會里太多的人只想著標準答案或理想遠景,而否定每天的現實生
使
結
也贊成 人
今
活 ;老是惦記著天堂該怎樣,而忘卻自
己生活在人間,這樣的人並不會有
快樂的日子。所以,如何改變現狀才是務實的態度。
愛往往使兩人同住在一間房子裡,但是,能否愉快地一起生
與他倆之間有沒有愛沒有必然關係,也許,只有曾經有過這種體驗的人,
才能體會到深愛著一個人但不能愉快地在一起生活的痛苦是多麼刻骨銘
心。光憑大量的愛,不能保證生活在一起可以有多少樂趣。快樂地生活
一起需要一份 “愛” 以外的心態,再加上一定的技巧。欠缺了這兩點,
只會驅使一個人去忍受和原諒對方在共同生活裡造成的痛苦和傷害。越
的愛便導致越多的忍受,承受越多的痛苦和傷害。更可憐的是如果對方
有一份很深的愛,對方會因為看到自己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