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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沒有絕對的力量,單憑三寸不爛之舌就想扭轉局面,實在算是可笑的事情。“秀才遇到兵”和“秀才遇到官”的道理大同小異,當彼此的身份力量相差不成比例,就算說得再多,也是浪費口舌,難以打動對方的思維念頭。

同一句話,由不同的人說出來,分量大不相同。如果是顧學政親口請許知府寬限幾天,或者許知府會認真考慮,然後再回答可否。只是以顧學政的身份立場,這樣的話他顯然不會輕易說出口的。

顧學政寧願被御史參奏,也不願輕易介入一宗惡xìng殺人案件中去這是衡量利弊所得出來的最佳選擇。

故而,有些話只能陳劍臣自己說出來。

他的話,許知府聽在耳朵裡,自然被當做成是無知小兒的臆斷之詞,不予理會。

剎那之間,陳劍臣油然生出一種蕭索之意,再待下去也沒什麼意思了,便告辭離開。

他走後,許知府猶自有些惱怒:“惜朝,真搞不懂你和先生為何會推薦此子進國子監,依我看來,不過一愣頭青而已。”

顧學政擼須一笑:“前些日子我自己也不懂,不過現在反而有些明白了。”

“哦,為何?”

“不畏權貴,據理力爭,頭角崢嶸,好讀書,必求甚解。這,正是先生年責時的模樣呀。”

許知府眉頭一皺:“你言下之意,難道也同意我寬限十天,重審此案,然後再上報朝廷?”

顧學政一攤手:“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呵呵,我相信夢澤你斷案如神,是絕不會武斷判決,冤枉好人的。”

許知府聽出了他的弦外之意,心裡不禁腹誹一句:老狐狸!!。

第兩百一十三章:五天

穿入聊齋213_第兩百十三章:五天來自1553(1553)出到外面,人聲寂寥,陳劍臣長長噓口氣,雙眼習慣性地眯了眯。頭頂上的天空已陰沉得不像樣子。暴風雨將至,街道上攤子早收得差不多了,而行人們亦早早趕回家去,於是留下條沉寂的街道,無聲地迎接所有無法避免的切。

嬰寧勸道:“公子,其實你並不必要定要這樣。”

陳劍臣自理解她的意思,仰頭忽地粲然笑:“我知道,只是盡人事耳。”

小狐狸心中觸動:“盡人事耳”,不說“良心道德”那些玄虛的話,也不用說“為民請命”之類的大道理,這,就是公子的原則底線。

驟然又想起當日在楓山,自己被狼妖追殺,偶遇陳劍臣,當時為什麼公子會不畏惡狼,毅然出手相助呢?

其實對於這個問題,小狐狸直都想問,只是話到嘴邊又吞了回去,現在,她突然間明白了——

不是公子憐愛小動物,同情心氾濫;更不是他心血來潮,多管閒事,而是很簡單的“盡人事耳”,儘自己當前的能力,能做到什麼地步就儘量去做到。

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能直堅持原則更難。因為人天生便有懶惰的念頭,更有親疏之感,總會懷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主張。

難道公子能修煉出正氣,也是因為擁有這份脾性嗎?

小狐狸浮想聯翩。

“走吧!”

陳劍臣邁步走下臺階,許知府口風不肯鬆動,如果他判決公文即刻稟告給朝廷的話,自己還真沒什麼法子阻止,總不能事事都讓嬰寧出手。因為善後問題十分嚴重,牽涉深遠,會連累死人的。

這事和聶志遠那事的性質不同,遭遇更不相同,可供迴旋的餘地不大。就算用非常規手段救得蕭寒楓出來,他亦是如行屍走肉般。生不如死了。

兩者剛走下臺階,後面小廝忽地跑出來:“公子,這是我家老爺吩咐小人交給你的。”

遞過來的是張便箋,上面寫道:五天。

字寫得很端正,有力。是顧學政的字。

嬰寧探頭看,心思敏慧,驚喜地道:“他們答應了?”

把便箋撕碎,丟掉,陳劍臣“嗯”了聲。這個結果倒不算很出意外。以顧學政的立場。他自然是站在蕭寒楓這邊的。所謂五天,就是說給予五天時間陳劍臣去找新的證據,如果在五天內有新發現,許知府就會升堂重審案情。超過時間等稟告朝廷批准後,再想翻案就很難了,畢竟翻來覆去。許知府臉皮往哪裡擱?

嬰寧嘟嘴:“真小氣。”

自是說從十天變五天,腰斬半的問題。

陳劍臣啞然失笑。其實有五天寬限,差不多到了極限了。人命關天。當堂又判案定性了,公文不可能拖延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