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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

是質量不佳。也照樣有觀眾買賬,這就是系列電影的強大之處,它培養出了大量的粉絲。

在後世,好萊塢最擅長的就是系列電影。一個系列可以一直拍攝下去。

《007》拍到了第23部,《星際迷航》拍到了12部,《星球大戰》拍到了第7部……

他們對林子軒是又愛又恨。林子軒給中國電影找到了出路,但沒有給其他電影公司留下出路。其他電影公司只能跟在明星電影公司後面。

沒有人喜歡跟風,但又不得不跟風。

所以。看到林子軒出事他們不僅樂見其成,還要煽風點火。

他們自然知道這樣無法毀掉林子軒的名聲,就連孟曉冬的名聲也很難影響,但總能給這兩人找些麻煩,或許就會影響到《射鵰英雄傳》這部電影。

那些把黃蓉視作夢中情人的觀眾看到這類新聞,可能就此不喜歡孟曉冬了。

然而,沒有人想到這是林子軒自編自導的一樁緋聞。

當然,他遇到了不小的麻煩,主要來自家庭和馮敬堯。

林伯清和他談了一次,就算是假的,也是胡鬧,太不莊重,老一輩人把名聲看的尤為重要,不希望家裡鬧出醜聞。

林子軒覺得自己還是沒有完全融入這個時代。

他畢竟不是這個時代的人,做事經常使用後世的思維,下意識的認為緋聞沒什麼大不了,後世的網路上哪一天沒有幾件緋聞,為了上頭條明星們挖空心思的娛樂大眾。

但在老一輩人眼中就是影響到家族門風的事情。

所以,林子軒準備給這次緋聞降降溫,他把最早刊載這個訊息的報紙和大肆編排緋聞的報紙都告上了法庭。

所有人都沒想到,林子軒真的使用了法律手段,這不科學。

以往這類新聞,當事人都是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畢竟這不是什麼好事,等過一陣讀者沒有了興趣,也就結束了。

林子軒的做法無疑是火上澆油,讓這件事持續升溫。

此刻不少人才想起林子軒可是到美國打過官司的,雖然官司沒贏,但給自己恢復了名譽,這人從西洋留學回來,有著西方的法律觀念。

上海的租界其實和西方社會沒什麼區別,一切都按照西方法律進行。

林子軒在報紙上言辭激烈的抨擊了這種惡意誹謗中傷他人名譽的行為,認為正是國人的忍氣吞聲才助長了這種歪風邪氣。

社會需要良好風氣,需要正面能量,我們不能姑息養奸,仍由這種小報生存下去。

民國是個法制社會,要依法治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我們不僅要知法和懂法,還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他的這份宣告得到了上海法學家的一致支援,特別是上海大學的教務長何時楨。

何時楨不僅是美國密歇根大學的法學博士,還是第三屆國際律師協會的中國代表,可以說是上海法學界的代表人物。

他對林子軒提出的“依法治國”理念極為讚賞,在報紙上支援林子軒的訴訟。

於是,新聞媒體的風向一下子從林子軒和孟曉冬的緋聞轉到了法律方面。

不少法學家發文探討這個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

小報的報道到底是屬於新聞自由還是惡意誹謗?如何界定其中的區別?如何辨別小報報道的真實性?

透過這件事,林子軒給人的印象又有不同,總覺得這人不走尋常路,不能以常理看待。(未完待續。)

第一百九十五章 掌聲響起來

民國時期的法律制度較為混亂。

在民國的前十年,一直沒有國家憲法,剛開始使用的是《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在1912年3月11日,頒佈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這是中國第一部資產階級憲法性檔案,但還不是憲法。

1914年5月1日因《中華民國約法》的公佈而被取代。

1916年6月29日為大總統黎元虹所恢復。

1917年9月10日以廣東為基地建立的中華民**政府展開護法運動,所護者即為《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中國社會混亂的時局導致法律制度的混亂,中國的法學家一直想要仿照西方社會制定一套完整的憲法體系。

1923年10月10日,北洋政府頒佈了《中華民國憲法》。

這是中國第一部正式的憲法,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