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孟曉冬所要承受的就是被記者採訪,她只要不承認就行了。
這種事情在後世是常見現象,明星們在電視劇或者電影開播之前,為了吸引關注度,都會炒作緋聞,要麼分手,要麼離婚,要麼週一見。
當然,林子軒要安撫好馮程程,把這件事解釋清楚。
一家小報的記者接到了匿名電話,說看到上海灘才子林子軒和正當紅的明星孟曉冬到旅店開房間,至今都沒有出來。
這家小報的記者匆忙帶著相機來到旅館前守候,甚至花錢收買了旅館的工作人員,證實了林子軒和孟曉冬的確進了同一間房。
為了獲得獨家新聞,他沒有聲張,而是悄悄的等在外邊。
一夜過去,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看到林子軒從旅館走出來,趕忙在遠處偷拍了一張照片,十幾分鍾後,孟曉冬也走了出來。
小報記者欣喜若狂,迅速回到報社刊登這個訊息。
他沒注意到,又過了十幾分鍾,林曉玲從旅館走了出來。
林子軒為了在馮程程面前證實自己的清白,特意把妹妹拉過來充當證人。
林曉玲也開了一個房間,她和孟曉冬住在一起,而林子軒則住在另一間房內。
第二天,有關林子軒和孟曉冬的緋聞就登上了小報的頭版。
上海灘的才子佳人深夜纏綿,的確很有賣點,導致小報脫銷,多家報紙轉載,成為了本年度最火爆的娛樂新聞。
兩位當事人自然同時否認,認為小報是在捏造事實,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討回公道。(未完待續。)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不走尋常路
緋聞這種東西製造容易,想要平息就比較困難。
或許是林子軒以往的名聲太好了,在私生活方面沒什麼新聞,這次又是和當紅女明星的桃色事件,不少報紙都參與到這場娛樂狂歡之中。
特別是這次拍到了照片,有了證據,更顯得確有其事。
像是《申報》這樣的大報注重身份,還會如實報道。
畢竟兩人只是在同一間旅館,照片也沒有兩人的合照,更沒有拍到兩人房間裡的情景,一切只是小報的推測。
在這個年代,不像後世的娛樂記者那麼瘋狂,能夠用高畫質相機爬到別人家窗戶外邊拍攝。
當然,記者能夠拍攝成功和那些人不拉窗簾的壞習慣有關。
林子軒覺得只要是不拉窗簾的緋聞都是假新聞。
想想就知道,兩個明星在房間裡幽會,還要開啟窗簾,那不是直接告訴記者,來拍我吧,我準備好姿勢了。
他想製造的是似是而非的緋聞,而不是有確鑿證據的醜聞。
但小報可不像大報那樣客觀,小報為了銷量極盡誇張之能事,甚至僱了代寫的寫手用寫豔情小說的方式詳細描述了林子軒和孟曉冬在房間裡那一夜的故事。
他們沒有直接點名,而是用了文壇才子甲先生和影戲明星乙小姐來代稱。
這是小報常用的手段,就算是告上法庭,他們也可以辯稱我沒寫你,你不要對號入座。
還有報紙把和林子軒有關係的女性梳理了一遍。尋找其中可疑的地方,他們的口號是沒有緋聞也要編造出緋聞。
比如某年某月。林子軒和某女一起吃飯,談笑風生。或者和某女一起遊山玩水。
林子軒很快就發現事態有失控的跡象,這其中有小報的炒作,也有惡意的中傷。
他在上海有不少敵人,難得抓住這次機會,自然不願意放過,商務印書館旗下的雜誌就進行了長篇累牘的報道。
商務印書館和林子軒的永珍書局在各方面都有競爭。
不僅在電影和教科書上,還在各類雜誌期刊上,比如商務印書館的《東方雜誌》就和《永珍雜誌》的讀者群相重合,還有商務印書館《婦女雜誌》和永珍書局的《家庭雜誌》等等。
林子軒當初想到的那些雜誌都開始刊印。導致永珍書局的編輯人數增加到五十多人。
其他電影公司也沒有袖手旁觀,都在幕後推波助瀾。
孟曉冬主演的《射鵰英雄傳》開啟了古裝武俠片的先河,深受觀眾的好評,這還只是第一集,可以想象,接下來的續集會有多麼火爆。
明星電影公司推出的這種系列電影絕對是吸金利器。
包括《頑童當家》的續集,《西遊記》的續集,還有武俠片的續集。
只要第一部電影在觀眾中有了好口碑,第二部電影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