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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就在他思考的時候,腦海裡突然出現了一個搜尋欄,上面寫著“林子軒”和“民國”兩個關鍵詞,而搜尋出來的結果竟然是一片空白。

可見在真實的歷史裡,林子軒完全沒有出頭之日。

看到那個搜尋欄,林子軒來了興趣,他想要找找好室友徐至摩的資料。

這一搜尋,出現了很多條目,名人的待遇就是不一樣,他也看到了徐至摩的生平。

上面果然有徐至摩在哥倫比亞大學學習的記錄,不過對於徐至摩當時的室友,沒有任何的記載。

在1920年9月份徐至摩到倫敦求學,碰到了後來著名的才女林徽茵,他以為自己找到了真愛,便開始追求剛剛十六歲的林徽茵,沒過多久徐至摩就很絕情的和他的妻子離婚了。

不過徐至摩最終也沒有追上林徽茵,而是和陸小蔓結婚了。

這是民國時期文學界一段很著名的事件。

此時林子軒沒有閒情理會徐至摩的生活瑣事,他發現了這個搜尋欄的奇妙之處。

這是逆天的金手指啊!

他可以透過搜尋欄找到未來的科技,文學作品,電影等等,然後佔為己有。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經過一系列的實驗,林子軒發現他能搜尋出來的都是他曾經看過的東西,這些知識都是儲存在他腦海裡的,大多數記不得了,現在透過搜尋欄找出來而已。

如果他沒見過的就搜尋不出來,比如火箭的設計圖。

林子軒沒什麼不滿,要是真的什麼都能搜尋出來,那就太逆天了。

有了這個神奇的搜尋欄,他就不急著回國了。

以前上學的時候,他看過不少世界名著,反正都是外國人的東西,不如瘋狂的剽竊一把,說不定還能弄個世界級的文豪。

這個想法讓林子軒激動起來。

這不光是名聲的問題,還有稿酬和版稅,這都是金錢啊。

或許混個文豪也不錯。

第二章 將剽竊進行到底

在激動過後,林子軒冷靜下來。

他發現這個大規模剽竊外國名著的計劃存在著諸多漏洞。

他的確看過不少外國名著,可有些名著年代過於久遠,早就出版過了,像是《簡愛》和《福爾摩斯探案集》之類的。

他真正看過的現當代小說並不多,而且有些小說的思想和這個時代不相符。

或者說超越了這個時代。

前進半步是天才,前進一步就成了瘋子。

林子軒剽竊小說是為了出名和賺錢,他可不想和梵高一樣,死後才得到殊榮。

他就是一個俗人,沒有那麼高尚的情操。

還有些小說看到一半覺得沒意思丟掉了,就算用搜尋欄搜尋也只能得到殘缺不全的小說。

雖然說殘缺也是一種美,可出版社絕不會答應。

最關鍵的一點是,他看的外國小說都是中文版。

這一點最為致命。

也就是說,他想要剽竊那些小說,首先要把中文版翻譯成英文。

這讓林子軒哭笑不得。

這算什麼事啊,他看的中文版本身就是英文翻譯過來的,現在倒好,還要再翻譯回去。

別小看了翻譯工作,這樣搗騰一遍,興許就成了另一個故事。

何況翻譯這種活可不是誰都能做的,不僅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功底,還要對外國的生活風俗瞭如指掌,否則就會失去原作的神韻。

所以說,一位優秀的文學家或許不是一位優秀的翻譯家,可一位優秀的翻譯家一定是一位優秀的文學家。

這倒是個難題。

原本這位富家子弟林子軒在哥倫比亞大學學的是經濟學,本人的英文水平不高,即便在紐約生活了兩年,也只能應付普通的聽說讀寫。

而穿越來的林子軒對英文更是不精通。

小說中的言辭講究簡潔優美,需要的詞彙量太多,他無法勝任。

假若由他來生搬硬套,查字典翻譯的話,那最終的結果就是把名著毀掉。

別人看到的只能是一篇中學生水平的作文,語言乏味,敘述平淡,就算主題再深刻,立意再新穎,也無法打動出版社的編輯。

還有個篇幅的問題,長篇小說一般都需要幾十萬字。

在這個沒有電腦的時代,想要寫文章,只能用打字機,或者手寫。

用打字機也只能打出英文來,想要把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