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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林子軒文學獎,會不會太囂張。

還是算了,無論是諾貝爾文學獎還是魯訊文學獎都是這些人過世後成立的獎項。

你還好好的活著就這麼做,難免會被認為是沽名釣譽。

林子軒不想落人口實,但也不想就這麼放棄為中國文學界第一個獎項起名的權利。

他準備叫做“永珍文學獎”,寓意文學創作沒有極限,包羅永珍的意思。

文學獎的獎金由永珍書局贊助,同時也能宣傳永珍書局,一舉多得的事情。

暫時分為小說獎、詩歌獎和其他類的獎項,每個獎項評選出三名獲獎者,還要設立一個年度最高獎和新人獎。

第一名獎金二萬元,第二名獎金一萬元,第三名則是五千元。

有了獎金可以極大的激發作家的創作熱情,讓更多新人作家參與其中,改善他們的寫作環境,讓有才華的新人作家儘快的出頭。

比如像蕭虹這樣經歷坎坷的作家,只要獲獎,就能得到一筆不菲的獎金,改善生活。

為了評選的公平性,獎項的評選由中國筆會中心負責,每年一次。

筆會中心會選出十名評委對一年來出版的文學作品進行甄選,採取不記名投票。

林子軒想把這個獎項辦的相對正規一些,儘量以文學作品的質量評定,減少人情票。

在中國社會,講究人情關係。在評獎上往往會有所傾向,所以總是被質疑。

當然。就算是諾貝爾文學獎都不能杜絕人情票,他們會傾向於瑞典本土作家。或者歐洲作家,對於亞洲作家的關注度較少。

林子軒把永珍文學獎的章程發給那二十名願意加入筆會的作家,進行討論。

這些人基本上代表這個時代中國文壇的主要力量。

綜合眾人的意見之後再刊發到報紙上,無論國際筆會是否同意中國筆會中心,這個獎項一定會繼續辦下去。

反饋回來的意見很多,讓林子軒覺得自己的想法實在是太片面了。

比如新文學和舊文學的問題。

中國文壇新舊文學的爭論還在繼續,鴛鴦蝴蝶派的舊文學作品也要參與評選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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