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旭卻終究還是有些少年心性,覺著加件披風比較酷帥。最終沒聽她的這個建議,還是加了。另外他也是覺著自己武功高強,對付些罪犯毛賊,也用不著什麼太劇烈動作與太厲害的招式,隨便三拳兩腳就能解決。而且就算遇到高手,嫌披風礙事時,也能夠隨手解下拋掉或是掖在腰間的腰帶上,倒也不算什麼,影響不大。
不過他這個披風,是跟外國漫畫裡的超級英雄如超人、蝙蝠俠學了,但作風可不打算跟他們學。比如蝙蝠俠的“絕不殺人”守則,無論再罪大惡極的罪犯也只是抓起來送進監獄,這點他可不打算遵守。在這方面,他打算跟梁山好漢們看齊,有必要時,殺人放火也是不在話下,正所謂“除惡即是揚善”。何況他現在,也已經是開了殺戒殺過人了,便是在濱城時殺的那個鄭文輝。
只是他殺鄭文輝時,是以《妙手十三式》裡的“蜻蜓點水”那招殺的。因這招的特殊性,不是當時致死,而是能間隔幾天甚至更久,所以他當時對鄭文輝施了這招後,鄭文輝是過了兩天才死的。而鄭文輝遭“蜻蜓點水”發作,暴斃而死時,他也並不在鄭文輝身邊,並沒親眼見到鄭文輝的死相,是從濱城的電視新聞報導中才得知的。
因為不是直接當面殺死,所以他雖殺了鄭文輝,並在事後得知了鄭文輝的死訊,卻是也並沒什麼太多感覺。所以他殺人雖殺過了,但當面殺人致死,卻是還並沒有過。不過這種殺法,他覺著也挺好,不用直接面對當事人的死相,而且隔幾天才發作致死,也能夠把自己的嫌疑擺脫乾淨。對付杜賓,他也打算同樣用“蜻蜓點水”這招,非常隱秘地下殺手。經歷了鄭文輝這個試驗品,他已能保證這招會見效。
不得不說,在開了殺戒之後。林旭在想法上,也是有了很大的不同。若是在鄭文輝之前撞見了杜賓這事,他就算憤怒到有起殺心,也未必就會選擇真的動手實施殺人。畢竟杜賓對關家姐妹倆,還並沒來得及真的怎麼樣,就被他破壞了。姐妹倆的清白,還是保住了。但在經歷了鄭文輝之事後,他當時一起殺心,便就真的動了殺念,打算確定實施了。換句話說,殺人對現在的他來說,已是沒什麼心理障礙。
就像之前那個洪洞通背門的範海龍,要是此事發生在鄭文輝事件之後,他說不定也已對範海龍下了殺手。不過現在嗎,在那之後範海龍與其整個洪洞通背門都是老老實實,再沒招惹過他,他倒也不必還非想著斬草除根解決後患。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事情能夠化解的,他也願意去化解。當然,對於罪有應得,不可饒恕之輩,他現在也是絕不會手軟。
換好服裝後,林旭又探手從揹包裡取出一條皮質腰帶系在腰間。
這條腰帶的樣式,跟李飛燕他們燕子門所配行動服的制式腰帶也是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原本插置匕首的位置,換成了兩根甩棍。而腰帶上也沒有再插一圈燕子鏢,不過另配了個鏢囊。只是他鏢囊裡裝的,卻不是什麼特殊形狀飛鏢,而是一袋玻璃珠。就是玻璃彈跳棋用的那種,他們這邊土話叫“溜溜彈”,學校裡不少男孩都喜歡玩的彈珠遊戲,也是用的這種。他上小學時也很喜歡玩,上中學後則不怎麼玩兒了。
裝一鏢囊玻璃珠,他正是打算以此來做暗器。這東西尋常可見,方便消耗後隨時補充,而且不是金屬製品,也方便出行過安檢。另外,也是他不願輕易見血。用這種圓球狀東西作暗器,就只能打痛,或用以打穴,不會輕易打出血。
為方便出行過安檢,他那兩把甩棍也是換成了李飛燕專門找人定做的。原本他奪自鄭文輝手下的那兩把甩棍是三節式的,現在他這兩把則換成了四節式,只比鋼筆長不了多少,甚至還做了筆夾,可以偽裝成鋼筆,更加方便攜帶。同時材料質量,也比原來奪自鄭文輝手下的那兩把強了許多。另外,則是整個根身都塗成了啞黑色,方便夜晚使用時更加隱蔽。而三節換為四節,每節做短,整體甩出後則長度不變,跟原來的差不多,甚至還稍微長些。
繫好腰帶,林旭再又探手從包裡取出樣兒東西,這回是個黑色的眼罩面具。戴上後基本遮住了上半張臉,可很好的遮擋面部。另外,這眼罩面具的正中央,也有個暗金色的草體“天”字,標誌著他的天行者身份。
這面罩是用高強度碳纖維做的,據李飛燕說,強度比鋼鐵更高,可以防彈。在保持高強度的同時,重量則比金屬更輕,是一種新型的高階材料。碳纖維還可以做成紡織物,李飛燕最初原本打算給林旭做一件整體的碳纖維服裝。但用碳纖維製衣,耗工時間就比較長了。另外價格也不便宜,不過林旭現在有錢,倒是付的起。但他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