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效的防止出現大起大落的局面。明朝曾經有過皇帝被抓的不光彩歷史,但是並沒有對明朝產生大的影響。土木堡之變和靖康之恥相比,後果是完全不同的。
經過研究,張準決定以都督府作為軍政合一的最高統治結構,自己擔任大都督。大都督府下面管轄數個部門,分別是軍務部、政務部、財務部、法務部、工務部等,分別負責不同的事務。
軍務部包括參謀部、情報司、貓眼司、裝備司、醫療司、傷退司、後勤司、造船司等部門。參謀部主要負責虎賁軍的組織、訓練、指揮、作戰等。情報司和貓眼司都是情報機關,負責蒐集情報。裝備司主要負責武器裝備的研究和生產,包括鍊鐵、虎賁銃生產、火炮生產、火藥生產等。
醫療司主要負責醫療事務,包括建立衛生制度,收容傷病員等。傷退司主要負責傷殘及退伍軍人的安置,還要負責新兵的基本訓練。後勤司自然是負責所有後勤物資的生產、集中、運輸、管理等。造船司自然是專門負責海軍戰艦的設計、製造、維修等。
軍務部的總負責人,自然是張準本人。軍權是絕對不能旁落的,只要是人都知道。沒有人會跟張準爭搶這個職務,除非是覺得自己活得不耐煩了。
在各個司之外,軍務部下屬還有一個軍事委員會,包括張準在內,總共有十三名委員。這些委員都是虎賁軍的頭頭,包括各個軍種的主要指揮官在內。楊致遠、郝林勇、楊國華、周正宇等人都是其中的成員。有大的戰事,張準會召集軍事委員會的所有成員,一起討論研究。
政務部的架構比較複雜。政務部囊括了所有的政務、經濟、科技方面的管理事務。下屬的機構,包括內政司、精鹽司、軍田司、民田司、科技司等。政務部的組織架構,是最龐大的,人員也最多。
按照張準的設計,政務部應該有一個尚書,數個侍郎或郎中。高弘圖本來是尚書的最適合人選,他的大局感是比較強的。但是,高弘圖本人堅持不擔任公開的官職。因此,這個尚書的職務,暫時空缺。劉航、劉寶玉、侯山平、楊立仁等人,都是侍郎或郎中。職位沒有高低之分,只有分工的不同。
作為最主要的內政部門,政務部當然要有大量的骨幹。田楓、劉廣新、宋應升、宋應星、馮夢龍、張煌言、閻應元、陳明遇、馮厚敦、徐正明等人,都是政務部的儲備人才。其中,宋應升等人都擔任了地方知縣。萊州府知府王銘宇,登州府知府張慎言,都是政務部的直接下屬。
在政務部的下面,同樣設定有一個政務委員會,包括張準在內,同樣是十三名的委員。遇到重大的政務需要決策,會召集全部的委員進行商議。這些委員,當然是政務領域的骨幹,包括張準、高弘圖、張慎言、王銘宇、劉航、劉寶玉、楊立仁、侯山平、週一鳴、田楓、劉廣新、楊銳鋒等。
財務部包括財政司、審計司。財政司主管財政收入和支出。審計司負責審計各項費用的開支。財務部的總負責人,當然是楊映菡了。楊映菡本身能力不是很強,因此需要多人協助。姬玉情對財務管理,也算精通,有她協助,楊映菡就不會感覺到吃力了。
法務部包括法制司、監察司。法制司主要負責各項法令法規的制定和完善,如《均田令》、《軍田令》、《戶籍令》、《經商令》等。隨著虎賁軍控制區域的擴大,這些法令都要不斷的完善。同時,針對新的情況,也要制定新的法律。張準準備用幾個月的時間,制定一套相對簡單的法律,然後頒佈執行。
其實,明代不是沒有法律。相反的,明代的法律,還非常的完善。《大明律》總共有30卷,460條,包括五刑、十惡、八議等各方面的內容。即使在後世看來,大明律也已經是相當的完善了。
遺憾的是,完善的法律,不代表嚴格的執法,更不代表公正的執法。至於其中的原因,就不必細表了。每個朝代都是開國之初,法令的執行比較公正嚴明,慢慢的就開始產生惰性,逐漸**,最後蕩然無存。有的朝代開創不過幾十年,就已經**透頂了。
《大明律》相對之前歷朝歷代的法令,最大的特點,就是加重了對貪官汙吏的懲罰。要說對付貪官的**,朱元璋的狠勁兒誰也比不了。據《大誥》記載,明代光是酷刑就有數十種之多。有族誅、凌遲、極刑、梟令、斷手、刖足、閹割、剝指、剁趾、墨面、文身等等。此外,朱元璋自己還發明瞭不少令人髮指的刑法,如“鏟頭會”、“刷洗”、“抽腸”。
所謂“鏟頭會”,是將五至十名囚犯推入預先挖好的坑中,用土埋至頸項,只把腦袋露出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