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9部分

程式問題,預算的確有重複編列的情形。

主席:請答詢者儘量尊重委員希望的答詢程式。不過,因為這是答詢,所以建議委員至少在最後讓備詢者有答覆的時間,謝謝。

李委員敖(在席位上):我要怎麼問是我的事!

護航醜證(1)

2005年11月7日,我在審查2006年度“政府總預算”會議上,有生動記錄,值得留存如下:

主席(李委員文忠):今天是“國防部”預算公開部分的審查。本席建議以項為單位來進行發言和協調,若有爭議不下、無法處理者,全部擱置在最後一併處理,這樣才能加快處理程式。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林委員滄敏發言。

林委員滄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防”預算專案繁雜,而且很多細節專案或許在預算書內沒有辦法詳細瞭解,逐項討論會比較籠統。是否能逐目討論?若能夠進而瞭解,也可促進預算的執行率和效能。

主席:請問各位,針對林委員的提議,有無異議?

林委員鬱方(在席位上):依目比較好。

主席:請李委員敖發言。

李委員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本席質問謝長廷院長,他告訴本席“國防”預算裡的軍購部分是“購”和“租”並存;但至今天為止,預算書中仍然沒有說明何種武器可以租、不必買,所以,這樣的預算書太粗糙了,本席認為應該全部擱置,沒有細節可講!

主席:今天主要的目的是審查預算,委員可以有自己的主張,所以李委員可以逐項逐目地要求擱置,如果李委員要達成你的目標,就按照議事規則逐項逐目地擱置。現在我們決議逐目審查,因為預算數非常龐大,所以只要有爭議的部分就擱置到最後一併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透過。現在休息五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首先處理歲入部分。

主席:針對本目,有林委員鬱方等提案一案,內容如下: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2006年度“政府總預算”歲出第十款第一項“國防部本部單位預算”第一目“一般行政”編列606497000元。鑑於“國防部”長期漠視基層部隊武器保養附油撥補量嚴重不足之現象,2003年及2004年,陸軍向“聯勤所”申請的炮膛清潔液,竟只有標準需求量的%和%;槍膛液更只有標準需求量的%及%;2006年則根本未編列任何費用。建請審查會做決議如下:本目凍結30%,俟“國防部”就“2006年武器保養附油缺口之籌補”及“2007年各類武器保養附油之標準需求量及預算編列情形”,向“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郁方。聯署人:趙良燕、帥化民、廖婉汝、李敖、蘇起。

主席:林委員提案的目的不是保留預算,主要是希望“國防部”能夠滿足所需。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保留30%預算,“國防部”有沒有困難?請“國防部”會計室夏主任說明。

夏主任志勇:主席、各位委員。本部大大小小共有14個單位。這筆預算中包括兩億多元的人事費,且本部是軍政單位,很多政策都在這裡執行,如果凍結30%,實際運作會有困難。

主席:請林委員鬱方發言。

林委員鬱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不是故意找部裡的麻煩。坦白說,有關炮膛清潔液、槍膛液的標準用量是你們自己定的,可是你們的申請量卻只有1%點多。以2003年度的槍膛液為例,標準用量定了10萬升,申請量只有1136升,亦即%。這可以轉化為錢的問題。

本席不解,你們標準量定得這麼高,為什麼使用上沒有跟著走?為什麼實際使用量會這麼低?我想這隻可能是兩種情況:第一,標準量是對的,但是你們沒有確實做保養;第二,標準量定這麼高是錯的,實際使用量沒有辦法達到這麼多。

護航醜證(2)

本席提案目的是要逼你們檢討,究竟是你們定的標準量有問題,或者是沒有確實做到保養維護的工作。我要你們作一說明。

主席:請“陸軍總部”龐參謀長說明。

龐參謀長豫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輕兵器武保的附油,我們都是按照標準規定量提出申請。我要特別說明,除了聯勤撥補附油外,另外也可以到大賣場採購。到大賣場採購的部分,聯勤、陸軍都有編預算,直接發到連級,並不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