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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了要保護臺灣的海權而戰,“國防部”就應該向日本要回我們的海權;你敢不敢?“國防部”敢不敢?將軍們敢不敢?你們是幹什麼的?膽小鬼!

李部長傑:“國防部”做什麼事完全都依法行政,你###罵的什麼,我也不一定要照著做;問題是我做什麼事都要有依據,像方才委員所提的保衛海權等等,是整個政府的事。

李委員敖:請你看“國防部”組織法,那是政府的事,但你就不是“政府”嗎?你不是替“政府”在保衛國土嗎?你在胡扯!

部長,你不要再跟我辯,你會輸,不要辯!態度保持友善,我們就結束詢答。我是好好地跟你講,你把謝大寧的案子好好考慮一下,撤回訴告,表示對民間的友好,不要……

李部長傑:我曾經跟部裡提過,要他們去談談看,表達善意,看能不能了結?今天既然委員這麼說……

李委員敖:你們沒有去做。如果要做就要承諾。

李部長傑:你這樣講我就不一定做了。

李委員敖:你什麼意思?是存心跟我對著幹嗎?我講了你就故意不做?

李部長傑:因為你用這條理論來推,推到最後就要我做,那我……

李委員敖:難道我所說的不是正確的理論嗎?你們告謝大寧“侮辱官署罪”,這條罪名是北洋軍閥的觀念,虧你們還整天大喊要消滅軍閥,怎會做法自相矛盾呢?

李部長傑:對,但“侮辱官署罪”這條法律還在。

李委員敖:沒錯,但你們可以不用,為什麼要用呢?

李部長傑:我這次還書給委員,送東西時預備跟委員說一段話的,結果李委員卻弄成這樣的場面。

李委員敖:這是最好的場面,為了取得公證,我把筆交給主席。

李部長傑:其實很多事,從看歷史就可以借鑑,並作為未來的教範;但未來的事情就不一定完全合乎歷史。

李委員敖:不要說了,你說的都是廢話。我只是要告訴你:這兩支筆已有筆店願以萬收購。若真要賣,我們可能還可以提高價錢,因為有的人是很愛筆的,像邱義仁是筆的收藏專家,卓榮泰也是專家。不過,報告主席,千萬不要賣給壞蛋邱義仁,除了他之外,別人都可以賣。

部長,不要再講了,你要好好做,我會盯著你,辯什麼?不要辯了,你辯不過我的,再見!

***

以上質詢,會議及提案內容是“邀請‘國防部’部長李傑,‘行政院’‘主計處’副主計長陳慶財,‘財政部’政務次長李瑞倉報告‘2006年至2010年國防財力預算’”等。

一開始我就趕副主計長和“財政部”次長下臺,就因為他們還在主張用“特別預算”來軍購,與“國防部”一個鼻孔出氣,所以我就把他們三角聯盟切開,逼“國防部”孤立。

至於質詢中談到我借給李傑那本書,書名是“American Policy toward munist China─The Historical Record: 1949…1969”。

“國家安全域性”對我下毒?

“國家安全域性”是一個神秘的單位,當年成立時炙手可熱,主其事者是陳大慶上將,整我們異己分子,無役不與。後來這個衙門愈變愈弱了,原因是它“家法”不太好用了。“家法處分”受到了限制,內控能力就減弱了。到了李登輝主政,跟“國安局”的關係,迥非蔣氏父子的主奴關係,能力更減弱了。對這種衙門,“內鬥內行,外鬥外行”,八字論定而已。它的局長宋心濂裸斃中國大飯店地下室後,殷宗文繼起,所作所為,悉以非法為李登輝搞錢為要務。殷宗文最後因病下臺,丁渝洲繼起,細人細務,蔚為局風。2000年所謂總統大選,由他分別向五組候選人馬做簡報,向我也演出一番。丁渝洲下臺後,到我書房來拜訪,透露李登輝拿錢卻耍賴,責任都推到“國安局”局長頭上,###亦步亦趨。他委婉問計於我,我說你的麻煩不止一方面,連宋當選後,也會追究你助紂之罪。他問怎麼辦,我說除了你先寫書和盤托出真相以自保外,沒有什麼法子了。後來他果然出版了《丁渝洲回憶錄》,有所揭發。我到“立法院”後,根據此書線索,追查不絕。這時局長是薛石民,細人細務之外,更唯扁是從,“國安局”變成了“阿扁保護局”、“李登輝掩護局”。這種局務,當然過不了李敖這一關,所以被我盯住。最成功的是,逼薛石民追回李登輝貪汙的“臺綜院”的錢,和###貪汙的羅太太的錢,薛石民都配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