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還滑溜哩。”
最後,他又加上了一句警句:“我又聽人說過,兔子送鮮花就變成了狼!你不懂,那小姑娘卻懂得很!”
厚生覺得自己真是傻瓜。兔子送鮮花就變成了狼?他連想象都想不出。
馬蒂斯之怪喲!
《花妖》21(1)
不過,這年頭也有人喜歡傻瓜,至少是喜歡傻瓜的某一方面。
碰到雅平,是在另外一個下午。厚生換了一家小小的咖啡館,這裡,雖然格調並不特別高雅,但除了勃拉姆斯的音樂,還有一些書報雜誌。一杯咖啡厚生要省著點喝,只是偶爾呷上一口。厚生翻了一翻旁邊的書報架,全是時尚雜誌。這些出版物無非是繁忙社會接連噯出的飽嗝,有閒人群連續打著的哈欠。旁邊桌子上,坐著四五個很fashion(時尚)的女人,她們正在談著fashion。她們說話的聲音很響亮,旁若無人。
“夏奈兒說過,做fashion就是為了它不fas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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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說,大家都笑了,笑聲倒透出來一件事實,她們是有知識的群體。說話間,又一起低下頭去,喝她們的咖啡。看樣子,這些女人是臺灣來的。她們談的雖然是異國風情,在文化上還保持著某種程度的自信。
厚生擱下了雜誌,百無聊賴地望著窗外。長長的手指,停靠在馬蒂斯上面。如果手指也是手機那樣的通訊器官,厚生就可以同馬蒂斯的靈魂進行長談了。厚生是匹馬單槍的獨行者,卻並不形隻影單。他覺得,他同他所繪的人物生活在一起。正是他們,減少了他的伶仃孤寂。
特別是,他也同巴黎在一起,同巴黎回來的老喬教授在一起。這麼想著,思想就更開闊點了。
其實,這兒也另有一番綺麗景色。
隔著一張桌子坐著一個她,她這會兒正在朝他看;當他把眼光投向她時,他們的眼光相會了。他本能地移開眼光,她也低下頭去。厚生的第一反應告訴自己,這純粹是出自偶然,碰巧而已。厚生模仿著一位詩人的詞句,在心裡對那女郎說: 你在看街頭風景,看風景的人也在看你;街景裝飾了你的眼眶,你卻裝飾著別人的夢。正是如此!瞧!她饒有興趣地翻閱雜誌。這時,忽又換上一副慵懶而又悠閒的樣兒。他的眼光在外圍遊蕩了好一會